如果说建立起一个地区的繁荣和稳定,是当代建设小康社会和群众生活富裕的根本目的,那么,当代的社会治安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国家和政府除了发展经济和关注民生之外,更要多关注和体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即使地区城市发展的多好,多漂亮,多么富有文化,甚至某些方面扬名国内外,充其量也就是地区人民自豪感“爆表”,这并不代表生活幸福。
然而,一个地区对治安稳定问题不够重视,那么,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会大大降低。没有人希望生活在一个犯罪记录多,交通肇事频繁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杂的城市。笔者认为:影响社会治安势力胆敢突出,是因为犯罪惩罚力度太小,容易引起人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知错觉。小的犯罪也是犯罪,而往往小的犯罪直接关乎到治安问题,犯罪团伙打法律“擦边球”,让执法部门也对他们未形成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计可施”。 所以,引导执法部门建立起一个合理的、专门针对有苗头,尚未形成的违法行为制度,尤其引起政府重视。
如今全国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大步前进,其目的,也是让所有老百姓过上幸福的日子。我们都知道,说一个人幸福不幸福,那是取决于多方面的,有了钱不一定会幸福;吃饱饭不一定会幸福,这些仅仅属于生活。“幸福”是什么,那就是有一个好的治安。要想回到“路不拾遗,出不闭户”的年代,政府还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公民的思想品德,是加强精神文明的根本。“以忠为先,以孝为本”让我国历史文化传统闻名于世,执法部门在“忠孝”的基础上整治和宣传,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奖惩制度,效仿“商鞅立法”,有功必赏,违法必究,引导公民向善,并依靠文化知识提高公民基本素质。加大违法成本,完善治安管理法,规定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办法,遏制影响社会治安因素,构建起有浓厚文明氛围的和谐社会。
和谐社区,让“幸福感”和“安全感”爆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