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年老身体动不了,妈妈里外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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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年老身体动不了,妈妈里外忙碌

爷爷年老身体动不了,妈妈里外忙碌,姐姐上学去了,能陪伴着四岁多浩浩(化名)的,只有一只小黄狗。2020年夏季已经来临,这孩子却尚未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浩浩出生几个月时,他爹穆广义被指涉一桩枪案被带走,历经多个法律程序,如今四年多过去,穆广义的有罪判决被撤销却仍然被羁押,让这个孩子持续生活在父爱缺失的缺憾中。

  獬法主笔|张仲民

本案发生于四年前的2015年10月,被害人系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某村前支书李某哲,时任该区政法委领导人朱某鹏为了维护李某哲的“江湖地位”而干预案件,将与李某哲有仇的穆广义“推理”为加害人而羁押,穆广义被判刑十年。2018年9月26日,上诉审法院裁定依法撤销前述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随后,指定由和平区管辖。

2019年2月,李某哲因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依法调查,其保护伞朱某鹏也落网。但截至目前,穆广义案件一直在和平区检察院搁着。坊间议论,当地黑恶势力保护伞朱某鹏虽然落网,但其残余势力仍然在暗中滥用职权干预此案,才造成这种理由牵强的拖延。

头朝西却认清了东边的人

2015年10月13日8时许,李某哲驾驶车在天津市西青区中盛路自北向南行驶,前轮通过减速带后,车速慢了下来,他顺势往右边看,菜市场一派生机,叫卖声和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这时左边一声枪响,李某哲被击中了咽喉,他打开车门,倒在了车门旁。正在菜市场的村主任见此情景,马上用自己的车,载着李某哲到了医院。经鉴定,李某哲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10月15日,津南区八里庄镇刘家沟村的穆广义成为怀疑对象,因修路工程发生纠纷时,李某哲的人打伤过其弟弟,于是将穆广义抓捕羁押。

10月30日,案发18天后,被害人李某哲终于可以在医院接受警方问询时,李某哲当时仍无法发声,但他向警方表示可以用笔在白纸上写字进行回答。

李某哲写道:“打枪的人我没有看清楚,也不知道是谁。”

因为菜市场是二侯庄村开设的,李某哲路过时下意识地把注意力转向了车的右侧,想看看是否有熟人。因此“不知道是什么枪打的,也不知道开枪的人在什么位置,也没有注意对方如何离开,案发前也没有感觉到有人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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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希望有生之年见到儿子

2015年11月20日,李某哲来到侦办机关要求再做一份笔录,推翻了自己10月30日的证词,锁定穆广义为加害人。

李某哲这份新的证词,描绘了一个细节丰富的场景。

“感觉左前侧有一辆黑色的三厢轿车,车头冲北,驾驶室玻璃摇下一半,从窗户里伸出一只黑色铁管,车里有一个人带着口罩和帽子,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就是穆广义”;

“李立仁问我怎么弄的,是用刀捅的吗?我说不是,是老黑(穆广义的绰号)拿枪打的”;

“穆广义是三角眼,特征明显,再加上我们之前发生过纠纷,我对他很熟悉,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穆广义”。

“公诉方指控穆广义有罪的全案惟一直接证据,就是被害人李某哲的陈述,而李某哲的第一次陈述和后续的几次陈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北京翰辰律师事务所张翰宁律师说。

缺失的枪与射击残留物

“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其在审理“穆广义涉嫌杀人案”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这把“枪”至今并没归案。

同样缺失的,还有与本案有关的弹道鉴定和有效的残留物鉴定。

“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既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证之父艾德蒙·罗卡的这一“黄金定律”,正是现代刑事鉴识科学的基石。

射击者扣动扳机,撞针撞击子弹,火药迅速燃烧,在枪膛内形成一股高压气体,推动子弹离开枪口,与此同时,未燃尽的火药颗粒、枪油、金属屑、烟灰等射击残留物从枪口高速喷出后,“转移”到目的物、障碍物,以及射击者身上。

而在穆广义的右手虎口、棕色鸭舌帽、灰色上衣、比亚迪汽车驾驶仓粘取物中,侦办机关仅检出了含铅元素颗粒。鉴定专家指出,“射击残留物是多种元素构成的混合物,射击过程中仅遗留铅颗粒,而没有其他成分是不合理的。”

在穆广义的左手虎口,侦办机关检出了硫、砷、氯、钾、铅元素。鉴定专家认为,硫、砷、氯、钾等元素在某些地区是天然存在的,在烟花爆竹中也会存在,甚至在抽烟过程中也会产生,并非涉枪案中的特异性元素。

北京的物证鉴定机构专家认为,“仅依据现有材料,无法证实穆广义左手虎口检出的硫、砷、氯、钾、铅元素是在射击过程中产生的”。

尤其让专家们深感遗憾的是,侦办机关将李某哲受损的汽车经由价格鉴定后,就归还了本人,受损部位随即被修复,致使无法根据受损宝马汽车的着弹点进行弹道鉴定和枪支鉴定。

这让业内人士深感疑惑,如果当初侦办机关没有受到干预而依法办案,怎么可能不对受损宝马汽车的着弹点进行鉴定?

“本案缺失枪支鉴定和弹道鉴定报告,且进行相关鉴定的条件在侦办阶段被人为破坏,丧失了查明客观、真实案情的契机。”张翰宁律师地说。

28个推理形成的一审判决

穆广义的弟弟穆广清说,办案人员个个是神探,经过28个推理,其哥被推理成了杀人犯,被判了10年。

张翰宁指出,西青区法院的判案方式,还停留在19世纪的“福尔摩斯式判案”,即“推理式判案”。

但今天的刑事科学,早已不能停留在主观的推理判案的层面,而必须注重证据,以防止错案、冤案的产生。我国《刑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根本原则,严禁进行有罪推定。

然而,公诉方对穆广义的指控仍然建立在了28个有罪推定上。

比如,关于作案车辆,公诉方将案发一个月前拍摄到的悬挂津NDB969的车辆与案发当日拍摄到的车辆推定为同一车辆;将车辆驾驶员推定为穆广义;推定穆广义盜取了津NDB969车牌。

关于李某哲的陈述和证人证言,公诉方推定2015年10月30日李某哲第一次接受警方调查时神志一定不清;推定李某哲翻证之后指控穆广义的陈述属实,第一次笔录反而不予采信。

关于穆广义的作案动机,公诉方认为是由于李某哲一方的人打伤过穆广义的亲属致其轻伤,而推定穆广义一定怀恨在心;在穆广义一再解释此事已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哲一方已经赔偿60万元,矛盾已经得到解决,报复动机不存在后,仍推定60万赔偿达成的和解协议未能消解穆广义的仇恨,一定仍心存报复杀人之心并付诸行动。

对“推理式判案”的说法,西青区法院并没有否认。

其在判决书中表示:在割裂本案全部间接证据而单独看待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具有推论的嫌疑。但这些具有推论属性的证据,却被一审法院采信。

一审判决书称,在综合本案全部相关的间接证据,在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且在排除相关矛盾、无法解释的疑问和相关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运用证据进行相关符合逻辑和经验的推理,亦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因此,穆广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发回重审理由牵强的等待

接到一审判决后,穆广义立即提出上诉。

2018年9月2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2019年4月12日,监察机关披露消息说,西青区政法委原主要领导人朱某鹏为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李某哲及其成员实施的多起案件,说情打招呼,帮助多名刑事犯罪分子逃脱刑事追究;帮助李某哲承揽工程项目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收受贿赂,朱某鹏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由和平区管辖。

2019年农历八月,穆广义的家属得知,和平区检察院可能提起公诉要开庭了,辩护律师张翰宁当即递交了委托手续、辩护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之后,案件却被莫名其妙地搁置下来。

2020年春节,穆广义八十四岁的老父亲穆祥云颤巍巍地说,绝不相信自己的儿子穆广义会杀人;话说回来,如果是他犯罪,就痛快地给他判决啊,不能那么不明不白地给一直关着、拖着;自己随时可能离开这个世界,离开人世之前,唯一的愿望,就是见一下自己的儿子。

业内人士分析说,如果此案发生时不被朱某鹏干预、把侦办活动带偏,也许案子能够依法侦破,该固定的证据早就固定,也不至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让穆广义背黑锅。如今,让这里各方面都陷入尴尬的状态。

监察机关披露的朱某鹏帮助多名刑事犯罪分子逃脱刑事追究,是否包括了本案的真凶,人们暂时还无从知晓,但当初刻意推定穆广义为真凶,在客观上可能将侦办工作带偏了。

张翰宁律师说,无论如何,在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把穆广义当作替罪羊长期关押着,不起诉也难以办理取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拖延的原因,该区检察院声称,是需要另行做一个鉴定。但据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是合法的、有效、值得做的鉴定,依法一两个月就做出来了;鉴定迟迟做不出来,人们有理由猜测,其中就没有一个值得做的合法、有效的鉴定。

穆广义的妻子说,迟迟不起诉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关押着,这让他们全家人生活在一种浓黑悲凉的不确定之中,她说,哪怕是他有罪你判他有罪,他无罪你放他回家;案子没查清楚咱取保候审,需要配合你调查随时去,不能这样莫名其妙一天天、一年年地关押着。

此间人们猜测,黑恶势力保护伞朱某鹏虽然落网,但其残余势力仍然在暗中滥用职权干预此案,才造成这种理由牵强的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