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把对方证据吃了会怎么样?能胜诉吗?很多人都在影视剧里看到过地下工作人员被抓之前吃情报的情节,其实在法庭上吃证据的事每年有发生,比如最近就看到这样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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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同纠纷庭审时,被告对原告提交的其书面承诺退还20万元的证据原件不认可,法官说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被告提出要再看一次证据原件,然后就突然把证据原件塞进嘴里,企图销毁证据。其实,这种情节在法庭上也不是特别罕见的事,几乎每年都类似的报道。

比如,2018年北京大兴法院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时,有被告当庭吃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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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也发生一起当庭吃证据,吞下去后,还喝了口水顺一顺。类似的新闻在网上搜索的话,还能找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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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这属于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后果比较严重。一般会被处以罚款和拘留等处罚。比如吃20万证据原件的被告,就被法院决定拘留15天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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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罚1万就罚1万吧,如果能因为把对方20万的证据毁了让对方败诉,这个代价是不是也值了?
杨律师要说,有这种想法就太天真了,当庭毁证据的事几乎每年都有,但还没有一起因为这样毁证据而胜诉的。

别忘了,这是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毁的证据!都到法院打官司了,除证据原件法院和对方手里肯定都还有复印件。通常按证据规则,只有复印件且另一方不认可,确实是不能当有效证据的。但是当一方当庭毁掉对方的证据原件时,法官可以按证据规则,推定该证据是真实的且内容对毁证据的一方不利,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所以,如果说地下工作人员吃情报那是勇敢,在法庭上吃证据那就只能是愚蠢了!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