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湖南省吉首市就上演了“原配打小三”的一幕,事后第三者觉得受到了伤害,一怒之下将原配告上法庭。

一段摄于2018年10月的裸露视频,将两个同样25岁的女子推至风口浪尖。视频的拍摄者李霞(以下均为化名)带着父亲在内六名亲友一同捉奸。被拍摄者刘芳是李霞丈夫的情人,被李霞等人脱下衣物长达十多分钟。

事后,刘芳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吉首法院以侮辱罪追究李霞与她另外两名亲友的刑事责任。

2018年10月6日,李霞与父亲一行七人分乘两台车从怀化市麻阳县赶到吉首市乾州寻找出轨的丈夫王军。

当日19时许,李霞等人用手机定位发现王军驾驶李霞所有的车辆和一个女人在吉首市丽枫宾馆开了房。直到21时许,王军出宾馆后又和那个女人开车到乾州步行街停车场停车后去步行街电影院看电影。

王军身边的女人正是刘芳。李霞等七人就在停车场等。23时许,王军与刘芳取车准备开车离开停车场,李霞与两名亲友冲上去对刘芳进行侮辱殴打,使用暴力方式强行脱掉自诉人内裤。

刘芳被脱内裤十几分钟后又穿上了,期间,李霞还录制了视频,而其他参与捉奸的四名男性亲友主要负责控制王军。李霞还要刘芳转账3万元到她的银行卡。整个过程持续近三个小时,但没有人群围观。

事后,刘芳提起了刑事自诉。“李霞等三人在吉首市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暴力方式强行脱掉自诉人裤子,并录制视频进行传播,给自诉人的生活、工作、名誉、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给自诉人心灵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

李霞三人辩称,刘芳与李霞的丈夫有奸情,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李霞要自诉人向其转款的3万元,是李霞丈夫王军给自诉人的,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军无权私自处分,应当退还给李霞。

吉首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行为尚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综上所述,判定李霞等三人无罪。

来源:潇湘晨报

无疑,本案的捉奸者李霞比昨天节目中的捉奸者赵亮要幸运得多。

嘉宾:杨元英

云南典传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方弘:刘芳以侮辱罪起诉李霞,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侮辱罪?

杨元英律师:法律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侮辱罪的概念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本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目具有贬低 ,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个人目的。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首先,要有侮辱他人的行为。侮辱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三种:

1、暴力行为侮辱。即对被害人施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损害,但这里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如,强行剪掉别人头发,强行往别人身上涂抹粪便等等。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则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2、言语侮辱。 即以言语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如口头散布他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等。

3、文字侮辱。即以文字,漫画等形式对被害人进行侮辱。 目前,在网络上公然发表对他人不利的言论,情节严重的,也属于文字侮辱。

其次,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是在不特定多数人面前进行的,但被害人不一定在场。 侮辱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场合,只要不特定多数人可能知悉,即使事实上没有知悉的,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果仅是针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人在场,第三人也不可能知悉的,则不成立本罪。

再次,侮辱还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实施的,不论是否当着被害人的面。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具体并不要求点名道姓,只要通过一定的描述,使了解情况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针对某人的,就应视为有特定对象的侮辱。

方弘:刘芳被脱光裤子十几分钟拍照,在场有几个壮男而且还有李霞的父亲,这种行为在我们看来是非常恶劣严重的,为什么李霞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呢?

杨元英律师:本案中李霞等人不构成侮辱罪。按照《刑法》规定,构成侮辱罪,除需具备前述讨论的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形。 例如,

1、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胯下或者做其他严重有损人格的侮辱动作;

2、当众向被害人身上泼粪便; 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并强拉去示众;

3、多次用极为低级下流的言辞进行羞辱,致使被害人受到严重刺激而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等。

因此,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侮辱罪的罪与非罪的关键。

方弘:法院判决李霞无罪,这是否意味着小三被羞辱、被殴打就活该?刘芳遭遇这样的对待,还有其他途径维权吗?

杨元英律师:法院判决李霞无罪,并不意味着李霞的行为值得提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使用合法的手段,否则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导致犯罪行为。对于刘芳的遭遇,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民事索赔。

对于情节不严重的侮辱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应当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方弘:李霞老公给刘芳的三万元钱,李霞完全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要回来,因为她老公无权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疑,本案的捉奸者李霞比昨天节目中的捉奸者赵亮要幸运得多。赵亮捉奸打了通奸者不让其离开,没成想通奸者选择从二楼跳下。而更为不幸的是,通奸者摔死了,赵亮不仅获了刑,还被判处了十年半的有期徒刑。明天我们要和大家讲小卖店店主唐师傅,他店里的东西被抢了,驱车追赶的过程中,抢夺犯发生车祸死亡。唐师傅被逮捕,唐师傅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欲哭无泪。唐师傅追抢夺犯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犯罪?欢迎您关注我们明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