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万人之政”的秘书工作十分重要,历朝历代的国家治理者都非常重视秘书人才的选拔,并都制定了严格的选拔制度和较高的选人标准。

不同的朝代选择秘书人才的标准有所不同。周代至秦汉,史官兼任秘书工作延续不断,尤其是秦汉时期,对从事秘书工作的史官要求很高。

据古籍《说文·叙》记载:“学僮十七岁以上,始试,讽籍书九千字乃得为史。”意思是说,学僮17岁以上才能参加考试,能够背诵籍书(古文字,即篆书)9000字以上的人才能担任史官。

许慎《说文解字》

许多人都了解,东汉成书的《说文解字》是我国最早的大字典,全书收字不过9300多个,而要当史官须认字9000个,可见当时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也就是说史官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充当的。

汉代末期,曹操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曹丕继位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要求秘书人才除了有较强的认字能力外,还要妙选通认文学之士充任。

到了唐代设立翰林院,许多翰林学士都是文学方面才华出众的人才,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担任过皇帝诏书的撰制工作。

比如,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曾经在金銮殿上代拟王言。初唐文坛“四杰”之一的骆宾王也做过秘书工作。

李白奉旨作诗

唐代对于秘书人才的要求更高,选择秘书人才也更严格,不但重视其文学上的才华,还非常重视其政治上的才干。

唐太宗提出“擢才而居”,他认为秘书工作应该由那些具有真才实学,敢于谏议,能起到智囊、助手作用的人来担任,反对那些唯唯诺诺、阿旨顺情、苟合取容的人做秘书工作。

在宋代,进一步强化了封建专制中央集权,为保证庞大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正常运作,建立了更臻完善的秘书制度,对秘书的选拔、秘书工作的保密、公文程式的规范、秘书工作的签判,以及公文撰制的期限与传送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元代《元典章》提出“首论行止,次取史能,又次月日多者为优。”意思是根据书史的品德、业务能力以及资历情况,择优选择秘书人才。

元代对秘书人才的选拔,还增加了一条,即还要有保结,要经过监察官审查以后才能任用。由此可见,到了元代,在选择秘书人才方面,不但建立考选制度,还有审查制度。

楷书:左宗棠名言

清代的朝廷重臣林则徐、左宗棠和李鸿章,都分别做过5年、7年和10年的秘书工作,也佐证了秘书人才的卓绝和秘书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