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城市养犬行为,近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的宣传和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期间,于洪分局共计办理《养犬登记证》346个;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贴8000余份,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新设立文明养犬警示牌156处,共计收容弃养犬、流浪犬27条,现场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532起。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分局各派出所按照分局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和整治工作。其中,陵西派出所出动民警、辅警24人,并组织了50余名“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每天分成20组在早晚居民遛狗高峰期对辖区内22个社区开展巡逻,发现不文明养犬现象立即进行现场整治,同时向辖区内居民宣传有关文明养犬的规定。在此期间陵西派出所在辖区内醒目位置张贴了500余张关于文明养犬的宣传海报,发放了1000余份文明养犬宣传单,收容了6只流浪犬,累计现场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143起。

4月24日上午迎宾路派出所社区民警曹斌接到辖区内居民张奶奶的电话,通过电话得知,因为儿女工作繁忙,年过七旬的张奶奶养了一只泰迪犬“豆豆”陪伴她的退休生活,张奶奶担心“豆豆”属于禁养犬种,就打电话给曹斌咨询此事,曹斌通过电话告诉张奶奶,泰迪犬不属于禁养犬种,但是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在得知张奶奶患有风湿性关节炎,走路不便的情况后,曹斌当天中午就主动上门来到了张奶奶家里,现场给张奶奶办理了《养犬登记证》,还向张奶奶宣传了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办完《养犬登记证》后,张奶奶满脸笑容,对曹斌的热情服务和办事效率赞不绝口,并向曹斌保证一定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还要向自己的邻居们好好宣传。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人人有责,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文明饲养犬只,外出遛狗时要看管好犬只,并使用束犬链,避免造成伤害他人的情况发生。

(二三里编辑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