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这里包含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换句话说,只要是你的孩子,你都应该抚养他,就是这么简单。
【案例】王某(男,40岁)现在是一个建筑老板,身家四五千万。在10前,他曾做了一件让其后悔终生的事,那时候他刚30岁,在工地上打工,没事就是和工友打牌。王某运气差,输多赢少,辛苦打工赚来的钱,老板刚把工资发下来就要去还账。
某天夜里,王某自己喝点啤酒,工地停工了,工友也都陆续回家过年了。王某一个人出去散步,看见远处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朱某(女,30岁),王某乘着酒意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并骑着自行车匆匆离去。10年后,朱某和丈夫闹矛盾,通过DNA检测发现儿子刘某竟然不是丈夫的,朱某和丈夫离婚,而此时王某因为强奸罪终于被抓获。
朱某得知孩子他爸是王某后,表示对王某进行谅解。
本案是笔者根据真实案例稍加改编,我们假定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也确实、充分,下面笔者结合刑法原理及刑法规定,对本案进行分析,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王某构成强奸罪,并且没有过诉讼时效
《刑法》第236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对于本案,我们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1、 王某构成强奸罪,应当判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用妇女不能反抗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王某本身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的构成,构成强奸罪是肯定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重点是王某是否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基本刑到10年以上。
王某强奸朱某,导致朱某怀孕。这是否可以为情节严重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同居同类解释的原则,法条里列举的强奸妇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二人以上轮奸都比这个“导致妇女怀孕”都严重,两者不具有相当性。
但是导致人怀孕,可以作为在3年到10年内考虑的从重情节。
2、 王某的强奸罪并没有过诉讼时效
根据法条的规定,王某的强奸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追诉时效为15年。
而本案刚刚过去10年,因此没有过诉讼时效,王某应当受到刑事处理。
3、 王某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王某的基本刑罚期间为3年到7年,但是有一个司法机关可以考虑的从宽处理因素,被害人的谅解。
根据缓刑的规定,只有判处3年以下的才可能适用缓刑,当然这里包含3年。
因此只有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的时候方可对其适用缓刑,当然也是有这个可能的。
王某应当支付给儿子刘某抚养费
《婚姻法》第25条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这是法定义务。
本案中的刘某是王某强奸朱某所生子女,也是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自行解除,王某依然是刘某的父亲。
王某一直以来不知道刘某是自己的儿子,也没有抚养刘某,但是直到其知晓自己是刘某父亲开始,其就必须支持给刘某抚养费。
结语:王某如今也是千万富翁了,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犯罪行为不但对被害人造成损害,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违背,因此即使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司法机关还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恢复其破坏的法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