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明溪县的吴某就因为砍伐林木被判刑
吴某为种植经济林木和经济作物,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林权所有人的同意,擅自砍伐山场的林木。砍伐后,吴某就地种植杨梅、油茶、西瓜,却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我们知道,随意砍树开地显然是犯法的。
但是环剥树皮为什么也犯法了?
让三个真实的案例告诉您!
案例一
曾某为方便运输毛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师傅到明溪县某山场,指挥挖掘机师傅拓宽林区便道,导使林木被毁坏。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曾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例二
邓某为发展其管护的毛竹,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环剥阔叶树树皮,导致部分阔叶树死亡。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邓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案例三
严某为了发展其种植、管护的位于明溪县某山场的毛竹,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柴刀对山场的3株杉木进行环剥,致使被环剥的杉木死亡。后续两年,严某又陆续对杉木、马尾松、阔叶树进行环剥,致使被环剥的37株林木死亡。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严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从现场照片来看,被剥了皮的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有的似乎还有“生命迹象”,但实际上,因为由于树木的养分是依靠树皮部分输送到根部的,树皮被环剥,根部长期得不到养分,最后这些树木都会慢慢枯死。四位被告人均因破坏了林木领了刑罚。
可见,不仅乱砍树会犯法,私自环剥树皮致树木死亡也是犯法的。
供 稿:明溪县检察院
编 辑:郭书翰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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