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3号)》要求,在省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现对拟认定的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候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处010—66092062
附件1: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
附件2: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获奖候选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
宋庆龄奖学金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
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中小学生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奖项设立
本届奖学金共奖励1542名优秀学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奖学金1000元。
设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5个,以表彰本届评选组织工作突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奖单位将获颁荣誉证书。
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综合教育部官网
责编/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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