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后,林彪手下的“四大金刚”吴法宪、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都被隔离审查,从此身陷囹圄,失去了自由。在这种大变故中,四人的夫人也面临着沉痛的抉择,之后的生活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影响。
四人当中,吴法宪夫人陈绥圻、李作鹏夫人董其采、邱会作夫人胡敏都被开除党籍、军籍,撤销一切职务,只有黄永胜的夫人项辉芳由于同黄永胜的关系早已势同水火,因此没有卷入黄永胜的政治漩涡,得以保留了党籍和军籍,成为仅有的一位没有受到牵连的女人。
一、黄永胜夫人项辉芳
黄永胜虽然是一员勇将,但一直有着拈花惹草的小毛病。早在“九·一三”事件爆发之前,项辉芳就向组织上提出过离婚的请求,而且两人早已分居,黄永胜被羁押时,项辉芳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1971 年 12 月,中央专案组审查项辉芳时,她才知道丈夫牵扯到这一惊天大事之中。
中央专案组最初将项辉芳定性为林彪死党,对她做出了开除党籍、军籍,送安徽省监督劳动的决定。项辉芳对这个决定不服,向中央申诉。她在申诉书中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拥护公审林、江集团,拥护公审黄永胜;二是希望组织上在公审后尽快解决她的结论问题;三是她和孩子有些东西在黄永胜原来的住处,怕被当成黄永胜的东西没收;此外,她不是黄永胜的家属,再次提出和黄永胜离婚。
中央纪委在1979年9 月对项辉芳进行重新审查后得出结论,鉴于项辉芳早已同黄永胜划清界限,且坚决拥护党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因此做出不将项辉芳列入林彪集团的决定,保留其党籍、军籍,将其从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办公室主任职位上调到军政大学,担任办公室主任。
黄永胜被判决后,项辉芳同黄永胜离了婚,重新开始了自己的生活。2003年3月6日逝世,享年85岁。组织上为她作出的生平称她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二、吴法宪夫人陈绥圻
在“四大金刚”的夫人中,陈绥圻是对林家最忠诚的一个。早在1968年5月,经叶群提名,陈绥圻得以从民航总局调到空军司令部,任吴法宪办公室主任。叶群的提拔让陈绥圻些受宠若惊。她在亲笔信中,向叶群表示:“您对我们的关怀和照顾,永生难忘……”
“九·一三”事件后,中央经过冥想,对陈绥圻做出了结论:“林彪死党,积极参加了林彪反党反革命阴谋活动。鉴于罪行严重,属敌我矛盾,撤销党内外职务,开除党籍、军籍,交空军送浙江省国营农场监督劳动。”
在浙江省国营农场,陈绥圻接受了长达9年的改造。1981年,吴法宪保外就医,被安排在济南。陈绥圻也随着吴法宪,开始在济南生活。他们夫妻住在省委小楼里,组织上还为吴法宪配了一部红旗轿车。1992年8月,中央军委做出决定,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山东省委也在这年为吴法宪调整了住房,并为吴法宪提供良好的保健医疗服务。
2004年,吴法宪去世后,陈绥圻又在济南生活了七年,直到2011年逝世,终年88岁。
三、李作鹏夫人董其采
叶群曾给董其采起过一个很恰当的外号:“董高参”,因为李作鹏在很多事情上,都愿意听取董其采的意见。
“九·一三”事件后,董其采被中央隔离审查,她一直拒不认罪,多次向中央申诉,说“在对我长达十年的审查中,在许多重大原则问题上,已构成对我政治上的诬陷,是不折不扣的冤案,坚决要求给予平反”。她一直认为自己与李作鹏是无罪的,只不过“城楼失火,殃及池鱼”时,自己是替林彪、叶群当了替罪羊。
尽管董其采认罪态度不好,中央还是对其实行了宽大政策,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只做出了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以行政十四级退休的处理决定。
在李作鹏从秦城监狱保外就医后,她同李作鹏被安置在山西太原市的一套公寓里,过起了平凡人的生活。1999年3月,经组织批准,李作鹏和董其采从太原回到北京,同子女共同生活。2005年,董其采逝世。
四、邱会作夫人胡敏
“四大金刚”中,邱会作是生活最腐化的。在文革初期,邱会作便因生活作风问题,被造反派当成“花花太岁”批斗,胡敏为顾及家庭的名声和邱会作的地位,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硬着头皮给叶群打电话,请叶群救一救邱会作。
当叶群帮助邱会作过关后,胡敏亲自上街买了一块画匾送给叶群表示感谢,并写诗称叶群的关怀是“母爱”,从此与叶群紧密的站在了一起。
1981年,邱会作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后保外就医于西安。胡敏则在中央审查结束后,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军籍,送陕西省农场监督劳动。1987年9月,邱会作服刑期满,成为一名普通公民,组织上每月发给他生活费200元,夫妻两人从此定居西安,过上了平凡人的生活。
2015年11月24日凌晨7时20分,胡敏在北京301医院逝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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