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上门女婿主要是由于女方没有兄弟的情况下,通过招婿上门来实现家族延续香火的一种现象。同时上门女婿也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宅基地。

在我们赣南农村,把上门女婿称为“倒插门”,但是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人与人的相处都是从陌生到逐步熟悉,上门女婿同样也可以做的很优秀。在农村已经摒弃大部分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家族香火的延续还是一种很重的情结,如果谁家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出现意外,往往都会以招上门女婿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女婿也有“半个儿”的说法,也是女方父母值得信赖与托付的对象。

上门女婿现象的产生,都是双方自愿的。对于男方家庭来讲,可能是家庭条件并不理想、男丁也比较多,才更有接受做上门女婿的可能性;当然了,也有很多是因为真爱,为了尊重女方作出的让步,毕竟现在的信息、交通都很方便,上门女婿并不影响到照顾两方的父母。女方能够找到合适的上门佳婿,也是非常幸运的,至少家里热热闹闹的,老人也不会孤寂;一般情况下,小孩子也会跟着女方的姓氏起名,家庭也是可以“后继有人”了。

办理结婚登记时,一般也是会有一方办户口迁移的,从而组建新的家庭。上门女婿现象都是指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也就是女婿作户口变迁后与女方家庭住址是同一个地址。这样的户籍变迁是合法的,女婿也是可以享有居住权利的。宅基地是村经济集体为村民提供的建房屋的专用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在村民个人。上门女婿从户籍迁入的那一刻起,就是该村集体的合法成员,也就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女方原有房屋居住困难,是可以再次申请新的宅基地或者扩充原有宅基地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