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行政级别的划分

1、副部级:985高校中副部级:的三十一所,加国防科技大学;

2、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3、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应该是副厅级;

1992年,中央确定了首批中管干部高校,14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2000年4月3日,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确定第二批,7所:

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

2003年确定第三批,11所:

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等11所高校。

不属于副部级的985大学:

东北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