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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吧…

产业发展

产业扶持基金

经村级审核、评议、公示后,每户最高可无息借款不超过10000元。

小额信贷

脱贫攻坚期内,在评信额度内,每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农特产品销售和物流运输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合同签订日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实行“先收后贴”的贷款贴息政策,按最高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

发展晚熟柑橘

贫困户新发展晚熟柑桔3-15亩,基地标准化建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400元/亩;改植、新植苗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达到规范的田间管理要求并检验合格的每年按3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共奖补前三年。(每户少于3亩的不予补助,超过15亩的部分改植、新植苗木按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其他补助标准不变)。

产业扶持资金

2014-2019年贫困户在脱贫当年按标准享受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发展生态土鸡

2018年及2020年贫困户、边缘户养殖生态土鸡的,验收时存栏生态土鸡30只(含)以上,按5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限额500元/户;验收时贫困户(边缘户)养殖存栏生态土鸡低于30只的不予验收,不予补助。

社会保障

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每个对象的发放标准是以国家确定的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农村低保(含低保兜底政策)

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为250元/月/户、255元/月/户、260/月/户,农村低保兜底350元/月/人。(如遇政策变化,按省、市、县变化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武胜县户籍低保对象按1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特困供养人员

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520元/人·月,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610元/人·月。(如遇政策变化,按省、市、县变化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即每人每年100元,已享受其他代缴政策的人员不累加享受);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教育资助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学前教育阶段:600-1200元/人年,按期发放。

义务教育阶段:①小学500-800元/人年,按期发放;②初中走读学生500-800元/人年,寄宿学生1000-1800元/人年,按期发放。高中教育阶段:1500-2500元/人年,按期发放;

高等教育阶段:2000-3000元/人年,每年春季学期发放。

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生活补助)

1000元/生年,按期申请、发放。

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4000元/生年(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按年申请、发放。

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

1000元/生年,按期申请、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非寄宿生:小学250元/生·期,初中312.5元/生·期。

就业创业

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补贴

具有武胜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以申领1万元的创业补贴,每人每个创业实体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

扶贫车间

扶贫车间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等集中吸纳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从事工农业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的生产加工点。评选为扶贫车间可获得奖补资金1万元。同时,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贴1000元。

选聘生态护林员

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一年一聘,聘用待遇为4800元/人·年。

2020年脱贫奖补

贫困户(不包括低保兜底户、不稳定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在2020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达5000元(含)以上,按500元/户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就业补助等。

医疗补助

资助参保

财政全额代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付、“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办理住院不收取任何费用,出院时只缴纳个人承担费用(总费用的10%)。

县域内住院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按照基本医保(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医保倾斜支付)、城乡医疗救助(医保)、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卫生健康)的顺序予以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县域内慢病(特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慢病(特病)门诊维持治疗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医保)、医疗救助(医保)的基础上,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卫生健康局)兜底保障,达到报销90%。

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

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分娩(含并发症)实现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分娩全免费,确需跨县域转诊救治的危急重症贫困孕产妇同等享受县域内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住房安全

易地扶贫搬迁

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面积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且自筹资金户均不超过1万元、人均不超过2500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按标准享受建房补助。

危房改造

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标准为2.5万元/户, C级危房改造标准为1.5万元/户。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边缘户(特殊困难户):D级危房改造标准为2.2万元/户, C级危房改造标准为1.3万元/户。(如遇政策变化,按省、市、县变化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安全饮水

贫困户分散式打井和自来水安装

分散式打井按照1600元/口给予补助;贫困户自来水安装每户减免1000元。

乡风文明

三建四改

每户必须改水、改厨、改厕,否则不予补助;改厕、改圈原则上与建沼气池相结合。补助资金按照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入户路的数量、面积等标准给予。2018年该项目实施完毕,以后不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