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有一个林小娘,她是盛紘的小妾,却过的比盛紘的正室都要体面,她的女儿虽然只是一个庶女,吃穿用度和嫡女也没有什么区别,这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是不是在古代,只要丈夫偏心,小妾是可以事事都越过正室?
查阅资料,仔细研究以后,我们发现,有些桥段果然只存在于影视剧中。正如中宫皇后和各宫妃子不对等的地位一般,在礼法严明的古代,正妻和小妾的地位也是无法比较的。俗话说,古代的男人都有三妻四妾,但其实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只能有一个正妻,所以古代奉行的应该是一妻多妾制。不论拥有多少个小妾,嫡妻的地位都是不可动摇的。
妻妾地位的差距,从求亲那一天就已经出现了。古代男子求娶正妻是非常有仪式的一件事,需要做到的礼节也很多。首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一桩婚约才算是正式形成。除了这些,还需要三媒六聘,三书六礼。三书指的是聘书、礼书和迎书;而六聘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只有这些礼节都完成了,婚姻才真正生效。
结婚有这么多的礼节,如果有夫家想要休妻,也要拿出正当理由,即七出,七出分别是不孝顺父母、无后、善妒、淫、有恶疾、多言、偷盗。如果妻子触犯了这七条中的任意一条,丈夫有权力休妻再娶。
但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休妻再娶,法律也对妻子的权力做出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丈夫有七出可以用来休妻,妻子也有相对应的三不去,第一是结婚时妻子的父母健在,休妻时父母去世导致妻子无处可去;第二是妻子曾经为公公或者婆婆守孝三年;第三是妻子嫁来时夫家贫穷,休妻时夫家富贵。这三条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夫家就一辈子都不可以休妻。这也是为了防止女子被休后无处可去或者是丈夫富贵后嫌弃发妻的情况发生。
而妾室就没有这样的法律去保护她们的权益了,首先纳妾是不需要三媒六聘走流程的,也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妾一般都是用钱买来的,只有一纸契约。换而言之,妾就像是一件可以用来买卖交易的商品,明码标价。这种关系,注定了妾的地位远不如正妻尊贵。而且休妻的程序非常繁琐,甚至可能被驳回。而对于小妾来说,不需要休书,妾室就像是家里的仆人,如果遭到了丈夫的厌恶,可以被直接转送或者转卖。吕不韦为了拉拢赢异人,就随手把自己的小妾送给了他,完全不需要走什么程序,甚至不需要文书,赢异人可以直接把赵姬带走。
妾的身份就是这样卑微,古代人们把成亲那天称作小登科,婚礼仪式非常隆重,该有的礼节一样都不能少。但这都是正妻才有资格享受的,小妾是没有结婚典礼的,她们一般都是坐着轿子直接进门,也不会有人迎接,进门不能走正门,只能从侧门进。轿子也不是大红色的喜轿,因为大红色是正室可以用的,所以小妾也不能穿正红色的嫁衣,只能穿浅于正红色的喜衣。这都是正室和小妾的区别。
成亲前正室就与妾室有这么多的区别,成亲后二人的地位高低就表现得更加明显了。正妻在一个家庭里是当家主母,家里的大大小小,都归正室管理,更别提家里的收入和支出,妾室是无权过问的,妾室每个月发多少生活费,也是由正室决定。妾室在一个家里就像是地位稍微高一点的奴婢,不仅需要伺候好丈夫,有的时候连正室夫人也要一起伺候。《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就是贾政的妾室,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室,当王夫人和贾政还有赵姨娘的儿子在屋子里说话时,赵姨娘能做的事只有站在门外为三人掀起门帘。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也不能直接喊名字,只能喊少爷。
正室和妾室存在地位上的高低,她们生下的孩子也有区别。正室生下的是嫡子嫡女,而妾室生下的却是庶子庶女。如果家里有爵位,那袭爵的一定是正室的儿子,姐妹的婚事也是把最好的给嫡女。除此之外,无论是不是正室的孩子,都必须叫正室母亲,妾室的儿女只能叫自己亲娘为姨娘。如果要参加什么聚会,也只能由正室带着去,妾室是不能参加这类聚会的。
纳妾现象在古代实在是太普遍了,为了防止妾的地位越过正妻,造成妻妾失序的情况发生,《大明律》中明文规定,凡是把正室当作妾室的,仗责一百。有正室,却把妾室当作正室对待的,仗责九十。有妻子再娶的,仗责九十。休妻,没有妻子,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并且没有孩子的,才可以娶自己的妾室。在这么严格的规定下,妻子的正室地位非常稳固。
那历史上有没有把小妾扶正的先例呢?也有,《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就格外宠爱小妾,但是正室王夫人在世时,无论怎么宠爱小妾,妾的地位都没有越过正室王夫人。一直到王夫人缠绵病榻,即将撒手人寰之时,王夫人主动提出扶小妾赵氏为正室。严监生第一反应是害怕,他马上找来了妻子的弟弟,举行了很多仪式,才把这事定下来。可见扶一个妾室为正室远比再娶一个正室来的困难。在唐朝甚至规定,如果把妾室扶正,要判一年半的刑罚。在这样的法律面前,没有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买来的小妾冒险。
正室有娘家依靠,有法律保护,儿子可以继承家业,婚事也可以自己做主挑选,而妾室的娘家不会被丈夫看作亲戚,法律也不会保护她,生下的儿子不仅不能继承家业,连母亲都不能叫,即使再受宠爱,也不难看出古代妾室的地位与买来的奴婢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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