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旗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王某某在网上利用美团开设魅丽SPA足浴店招揽客源,介绍女服务员和男客人,在新乡市宝龙钻石公寓酒店内开房实施卖淫。

检察院通报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新红检一部刑诉〔2020〕274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4107811988********,汉族,初中肄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卫辉市,现租住在新乡市**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新乡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决定,于2019年12月22日被新乡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刑事拘留;

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月3日被新乡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执行逮捕;因涉嫌介绍卖淫罪,经本院决定,2020年3月13日被新乡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新乡市公安局向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王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某某,听取了被告人王某某与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本院于2020年4月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9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网上利用美团开设魅丽SPA足浴店招揽客源,将客源介绍给女服务员苏某某、董某某等人,女服务员与男客人商量好价钱后,在新乡市宝龙钻石公寓酒店内开房,实施卖淫行为。被告人王某某分赃款四成,涉嫌卖淫的女服务员分赃款六成,经查王某某非法获利共计3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退还全部赃款。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王某某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到案经过、微信截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书证;

2.证人李某某、苏某某、董某某证言;

3.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龙晓华

2020年4月17日

附:

1.被告人王某某现取保候审在新乡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4.调查评估意见书1份。

我国刑法中,对于介绍卖淫罪有什么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如果有人介绍、组织或者提供场所给他人以卖淫为手段获得非法收入的话,就会判决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不仅会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会按照情节要求犯罪者交于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如果有宾馆、餐厅、酒吧、司机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性为他人提供、介绍或者组织卖淫的话会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和三百五十九条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

以下四种会判为严重情节介绍卖淫罪!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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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一般会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还会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判处一定的罚金。

介绍卖淫罪并不以营利为前提条件,通过微信群或者其他方式在卖淫女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不论是否牟利,只要达到两人次,就达到了公安机关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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