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使所涉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他还是不还钱,我想起诉他拒执罪!”电话那头,申请人何某的声音充满愤怒和疲惫,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几次向法院反映情况了,而电话这头的执行法官,同样不轻松——被执行人朱某,已经“消失”太久了。

2023年,朱某经营的餐饮服务公司向何某的酒业公司采购酒水,后餐饮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朱某拖欠何某的11万多元的货款也“石沉大海”。经穷尽执行手段,发现朱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本人下落不明,案件只能依法终本。

此后,根据何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朱某妻子的帮助下,将朱某拘传到法院并组织双方和解。调解室里,面对质询,朱某的态度看似诚恳:“我在酒吧驻场卖酒,每月收入不过6000元,现有一笔装修官司每月要还1500元,还有小孩要养……”出于理解生活的不易,经过几轮协商,朱某始终拿不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鉴于其长期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他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满后,再次通知他到法院接受询问。

空有强制措施却无法下手?执行法官隐约感觉到,一个秘密也许藏在朱某的手机里。“把你的手机给我们看下。”依法查看朱某的微信支付记录后,执行法官发现:自2022年以来,朱某每年均有上百万的资金流水,在其微信账户里来去自如。“这些钱到底是怎么回事?个旧的酒吧你是否有入股?”执行法官问道,对同一笔款项,朱某前言不搭后语,闪烁其词且有多个说法。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在朱某名下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发出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之后,他依然使用微信进行大额资金流转,并进行明显超出基本生活需要的高额消费。这不是“无力偿还”,而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试图用谎言掩盖真相。

2026年5月21日,申请执行人何某正式向建水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日,法院立案审理。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传唤朱某到庭,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当“拒执罪”三个字不再是纸面上的法条,而是切实悬在头顶上的利剑时,朱某第一次真正慌了。

在刑事追责的强大震慑下,朱某连夜打电话筹集到6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另有1万元转账。随后,朱某向执行干警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保证尊重法院裁判,不再出现逃避执行的行为,并写下具结悔过书。最终,朱某与何某达成和解:8万元了结债务,何某选择谅解,撤回刑事自诉。

在这起案件的法律震慑下,朱某在建水法院涉及的另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款,他也一并清偿了。

建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压缩拒执行为生存空间,更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生效裁判、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周麟、李凯娴)

来源: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