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北京、凤凰网房产深圳站、中国房地产报东莞
昨天(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这份非常重要的中央文件共有一万多字,而与房地产税有关的仅仅只有 10 个字——“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字少,但分量感十足。
这是继2014年首次提到房地产税立法之后,第4次再度提出。
我们来回顾一下这4次房地产税立法的相关措辞:
·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独立成句,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019年换了个词,表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020年又改回了,“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再来看一下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收入现状:
2020年1-4月累计,全国税收收入53081亿元,其中房产税约为991亿元,占比仅约1.9%。也就是说,我国的房产税仍在萌芽阶段,房产税尚有很大空间发展。
中央重提房地产税,意味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董藩在5月17日发微博表示:我觉得关于住宅的房产税,今年、明年都没戏。
以下为《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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