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0日)下午,一段视频在海都网友爆料群里流传,视频中,一辆电动车摔在马路中间,一旁有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倒在血泊中,手、脚在不停抽搐。
事发现场
据视频拍摄者描述,视频拍摄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西航路坡顶路段,由于无法确定学生的具体身份,视频拍摄者在视频结尾不断呼吁,有认识学生家属的尽快通知。
事发现场
据“影像平潭”微信公众号称,视频中的学生为城关中学的一名初中生,发生意外时正准备前往学校参加考试,而有目击者称,这名学生是撞到马路的栏杆后摔倒,随后电动车反弹到马路中间。
图片来源:影像平潭
今天晚上,平潭交警支队对这起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中称,2020年5月20日14时36分许,郭某某、男、15周岁(平潭某中学学生)驾驶平潭82XX8号二轮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沿西航路由南往北方向车道行驶至海坛名街公交站前路段时,碰撞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郭某某受伤严重、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已送往福州医院救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平潭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综合:影像平潭、福建广播FM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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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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