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崔英杰,1983年7月15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一名北京小贩。2006年8月11日下午,海淀区城管执法人员与李志强发生冲突,手持小刀将李志强刺伤,李志强不治身亡。

崔英杰随即逃走,被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究竟是何原因让崔英杰刺杀李志强,二人事件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请跟随小编走进北京小贩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事件经过

2006年8月11日下午,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与同事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二人依法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卖烤肠的崔英杰的三轮车。

执法人员将崔英杰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崔英杰手持小刀刺入李志强的颈部,随后崔英杰逃走。

案件分析

从本案看来,被告人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因现场混乱,城管被追赶,被告出于担心三轮车被没收,人身受到强制,便随便挥了一刀。

崔英杰用来刺中李志强的刀是用来切香肠的,这把刀从西苑早市上花一元钱购买而来。并非管制刀具,质量也可想而知。崔英杰身高一米七八,李志强身高一米七五,二人的相对位置来看,从上而下的斜划一刀是最顺手的姿势,并非刻意为之。

被告人崔英杰在逃离案发现场,到达天津后,曾经发短信询问被害人的伤势情况。因此证明崔英杰并没有预见被害人的死亡情况,无主观上的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外界反应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干部李志强被害案一审开庭。崔英杰首次公开露面,他的英俊让在场的部分女记者都发出惋惜。

23岁的被告人崔英杰与帮助他逃亡的四名朋友同时站上法庭。其中他的四名朋友以窝藏罪被起诉。一审播放了当时的录像资料,只见十几个执法人员围绕在手持小刀的崔英杰周围,崔英杰单膝跪地手里抓着三轮车不放。

本来准备放弃争抢的崔英杰看到帮工女孩仍然在于那帮人争执,便又去要车。与李志强擦肩而过的崔英杰,以为李志强要抓他,便随手一扒拉,并不知道划到了什么位置。崔英杰在法庭中做出如上解释。

案件结局

检方将公诉意见书中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而这一变化也就意味着,如果法院认定指控罪名适当,死刑将成为崔英杰的首选量刑。

2007年4月1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写在最后

当事人崔英杰,一直是孝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在部队中是一名优秀军人,他和战友们一直在为我们的国家默默付出着,并没有抱怨这个社会对他们的不公。

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得走投无路,你们是否能保持冷静与忍耐,而崔英杰的命运也正在被社会密切关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