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这四个字,对于90后和00后而言可能比较陌生,但是对于父母辈的人来说却是非常熟悉的,提起人民公社,“大锅饭”、“工分”等词语一下便会浮现在脑海里,能够迅速勾起人们的很多回忆。
上世界50年代,我国提出了合作社的概念,打算将其办成一个既包含农业合作,又包含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即后来的人民公社。自1958年7月1日我国设立第一个人民公社起,在之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农村便纷纷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后来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开始实行分田到户的制度,从1982年起,人民公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如今在河北省境内,有一个名叫周家庄的乡镇仍然保留着“人民公社”制度,被称为是“最后的人民公社”。
周家庄位于河北省晋州市,距离省会石家庄50公里,该乡自1952年以来,一直保留着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记工分、分口粮、集中耕作、统一分配是周家庄的主要劳动形态,直到现在当地社员仍然依赖着集体计划经济生活。
其实当年全国改制时,周家庄乡也准备把农田分配到各家各户,但是在召开大会讨论是否要分地的时候,除去几户人家外,其他社员都不同意分地到户。由于民意所向,上级领导便答应可以继续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就这样,周家庄的人民公社一直保留至今。
周家庄乡一直为集体经营,不设村委会,是全县唯一的乡生产队,“两层楼”的管理体制,本乡共设10个生产队、6个自然村,直属乡领导。社员劳动实行六定:定工序、定人员、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按定额,然后核计工分。如今的周家庄乡人民公社依然活力十足,2013年,周家庄乡人均纯收入14104元,高于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同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高出近6000元。
多年来,周家庄乡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不仅在农业上建成了四个专业生产基地,而且在工业上建起了十多家集体企业。同时,该乡借助独特体制和现有旅游资源的优势,进一步打造周家庄品牌,开发建设了周家庄乡特色旅游项目。在村镇建设上,周家庄乡对全乡6个自然村进行了高标准规划设计,统一建起了二层住宅楼房。除此之外,还建设了农民文化宫、农民影剧院、图书阅览室等配套设施,用以丰富社员们的文娱生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周家庄乡为广大群众办了养老津贴、退休制、用电补助等11项福利事业,全乡形成了“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稳定、环境文明”的良好局面。周家庄乡曾先后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中国乡镇之星”等荣誉称号70多项,该公社成员都表示自己的幸福感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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