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维校园杀人落网记!

案件背景

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吉林警方接到吉林农业大学学生郭力维报警自首,称其将同寝室同学赵研用刀杀害,警方立即赶往案发现场,经120急救人员诊断确认称受害者赵研当场死亡。警方将郭力维及同寝室同学带回审讯调查,郭力维对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经历

郭力维,男,1986年出生于吉林省磐石市,本科在读学历。他的父亲原是磐石市内一家企业的工人,但下岗快20年;他的母亲是磐石市内一家大型超市的清洁工。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姐姐也在上大学,于是他的生活很简朴。

在郭力维上大学二年级时,因受赵研打呼噜而影响到睡眠,在一次趁赵研睡觉的时候,以开玩笑的形式用手机记录其睡觉时打呼噜的视频并发布到校园网上,而赵研得知后两人闹了矛盾且从此以后二人关系不合。

赵研经常借机指桑骂槐地骂郭力维,在2009年11月的一天,郭力维与赵研玩同样一个游戏,但是两人不在同一个服务区,赵研在游戏失败后骂其中的一个游戏角色,而这个游戏角色与郭力维玩的是同一个,郭力维认为赵研又在骂他,于是他感觉人格受侮辱,便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2009年11月13日中午,郭力维在吉林中东大市场花几元钱购买了一把长约20厘米,黄色木把的单刃尖刀,并藏于书包中。

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在同寝室同学都睡着后,郭力维持刀将早已熟睡的赵研杀害。郭力维捅了赵研四五刀之后,在确认赵研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回到自己的铺位上并报警自首。

随后,警方在吉林农业大学17公寓413室将郭力维抓获。

案件结果

2010年2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力维犯故意杀人罪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郭力维赔偿赵研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赡养人生活费、交通费总计人民币657994元,被告与原告双方在庭上表示同意调解。

2010年3月25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判处郭力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3332元。宣判结束后,郭力维被带出法庭。

写在最后

因为人与人的性格不同,思想不同,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摩擦,但是“六尺巷”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因为一句”让他三尺又何妨“成了千古典故,不知使多少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如果大家在与人相处时学会忍让,那么就不会有郭力维事件的发生。

法律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我们守住了底线,法律是不会选择惩罚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