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刘四红)5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福州中心支行5月26日更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三方支付机构福建一卡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一卡通”)因违反支付结算规定,被处罚12万元。

官网显示,福建一卡通又称泰禾一卡通,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主要为泰禾商业购物广场O2O平台的支付业务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曾运营产品包括城市一卡通、市民卡公交卡、商业预付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