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讲:遇到个婊子,离婚孩子咋办?不离自己痛苦,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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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婊子这个词来称呼你现在的妻子,可见你从心底恨透了这个女人。

民间所称的“婊子”在人们的意识里是比妓女还要下贱,没有尊严的人。

“婊子”被广泛用在俗语里,用来骂勾引男人的女人。如“当婊子还要立牌坊”,“臭婊子”等一类……

由此推测,题主妻子或有出轨行为被“捉奸在床”吧?

家庭生活中,男人嫖娼、养小三,女人卖淫、偷汉子,一般来讲,一旦被“证据确凿”,婚姻破裂是大概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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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女性的“红杏出墙”,击毁的往往是男人的自尊,败坏的还将是家族的血统,这对血性汉子来讲,比杀了自己还难受。故而,从题主用婊子称呼自己的妻子上看,可见从情感上于妻子以彻底的“恩断义绝”了。

尽管民间有“宁折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法,但从题主的具体情况来讲,这婚还是离了好,而且宜快不宜拖,尽快地把这婚离了的好。

为什么我要对题主现在本还存续的,仅仅处于离与不离的,犹豫之中的婚姻绝然给予离婚的建议?

这是基于我用婚姻心理学及行为学对题主进行了基本判断后的决断。

诚然,生活里有不少婚姻里或男,或女出轨后,仍然能“同床共枕”婚姻维系,特别是誓如那些“经济联姻”,或社会、经济地位差异较大之类型的婚内“出轨”,因有比自尊、感情等更为沾性的客观因素存在,婚姻的继续对双方均利大于弊,这道德瑕疵也就不算怎么回事了。

然而从题主来讲,既然都能公然称呼妻子为婊子了,无论女方对此婚姻是什么态度,单从题主来讲,心中对女方是充满怨恨及愤怒,能用如此恶毒的言辞相称,也只有恨之入骨时方才有此表示,而这种恨及怒,让题主面对妻子时就犹如一桶可燃性特强的汽油,稍有火星就极易爆炸……

这类婚姻关系,就是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不及早拔去引线(离婚),随时均可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然而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这夫妻间才会有的“刻骨仇恨”就会慢慢地消逝……

这也是为什么婚姻法规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要件,而不是依评判谁对谁错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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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题主非自尊心及个性特强的男子,也非特别不能容忍妻子“不忠”的大男子主义之汉子,那么或许还有考虑孩子或其他可留恋因素勉强维系住家庭。

但,题主不是,一句婊子的称谓足以表明题主与妻子以是“水火不相容”、连外人的关系都不如;

妻子以是不可饶恕的仇人,这婚不离,早晚出大事。到那时,那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且无法挽回的伤害。

而且对社会,也是极不安定、和谐的隐患之一。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婚应该尽快的离,妻子显然也不再适宜担任孩子的监护人,从过错原则上讲,把孩子判定男方的可能性应该较大,真若爱孩子,今后多给孩子创造些好的成长条件,尽力关爱孩子今后的身心健康就行,而最最有益之外,也是特别重要的是:

分开了,虽然也免不了伤痛,但减少了因仇恨可能引起的更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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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两利相遇取其重,两害相遇取其轻。为了孩子和自己,我认为,还是离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