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有云;“仓廪足而知礼节,知衣食足而知荣”。曾几何时,互联网上一小撮键盘侠,喷子,小黑粉等,他们扮演着上帝的使者,人间的天使!罗翔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经说过,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匿名性,而一旦匿名人性中种种幽暗的成分都可能爆发;前段时间网上看到这一张图片,名为“投选出中国最令人讨厌的十五大明星”。
图:某论坛截图
第一名;肖战
如图所示;第一名和第二名相差约3倍之多,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相差快20倍,我不禁在想这数据真实吗?我虽然是个娱乐领域的作者,但是不是上面任何一个明星的粉丝;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不禁思索何为讨厌?
“讨厌”字面解释;厌恶、令人厌恶,不喜欢。讨厌这个词可以对事,更可以对人。特别是现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明星、公众人物、名人等或多或少,在被一部分人“明恋”的同时,也被另一部分人“暗厌”。除此之外,价值观、生活方式、认同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模式。细数身边,总会有讨厌的人存在。嘴上说“我讨厌,”其实我们背后都可能是被别人讨厌、被别人非议的对象,不论是职场上、家庭里、朋友圈、传播媒介上都会产生。老一辈人说,少说话,多做事,看看人家爱因斯坦,“跟在他名字后面的永远是相对论,而不是他的婚外情”。
再者,顶级流量的名人明星从不缺讨论的话题,无知者无畏,在这个匿名的时代,所有的隐私机会化为乌有。而中国人不只会情人眼里出西施,也善于仇人眼里出魔鬼——喜欢一个人,他就是天使;厌恶一个人,那他就是魔鬼。事实上,摒弃世俗的眼光,心平气和地思考,我们所讨厌的人,他们真的一无是处?恰恰相反,他们的许多能力、努力、耐力倒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学无定规。那些走在前列的人,开启的是学习模式。可人们也会担心,“我终于变成我所讨厌的人”。这种风险也是存在的,因此有人打趣道:“当你变成你所讨厌的人时,你就成功了。”
没有人可以取悦所有人,最讨厌的人也是相对的概念。“请你最讨厌的人吃饭,而不是请你最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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