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法院

近日,

一名竞买人

以2.2万元高价拍下

评估价为2000元的“准”报废车,

且无正当理由

拒不支付拍卖成交款。

苍南法院依法对竞买人王某

缴纳的车辆拍卖保证金

予以没收并开出5000元的罚单。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2日,苍南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一辆被该院强制执行的小型汽车,起拍价为1400元。该车发动机有渗油痕迹,整体车况老旧,左前翼子板有变形,内部保养一般,强制报废期截止今年8月15日,依法经鉴定机构评估价值为2000元。

竞拍过程中,共有8人出价竞买,累计加价114次,拍卖被延时70次,王某出价36次,并以最高价2.2万元竞买成功,为评估价的11倍

拍卖成交后,王某未按时缴纳尾款。4月13日为缴纳期限的最后一天,经办法官电话提醒王某支付尾款,王某竟回复“不要了”,经办法官当场释明法律的严肃性。同日经办法官发送短信通知,因考虑到疫情影响将缴纳期限延迟至4月17日,并再次提醒如无正当理由不缴纳的,将依法采取处罚措施。但王某均不予回应且拒不缴纳款。

法院认为,王某在明知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付成交款,其行为已构成恶意竞拍,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程序,直接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消耗司法资源,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遂依法对其作出5000元的处罚并没收保证金

法官说法

网络司法拍卖是能够依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的一项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参与竞拍者应认真、严肃对待,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则,若恶意扰乱司法活动,干扰司法拍卖秩序,除不予退还保证金外,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