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多地在推进“合村并居”工作,但是有很多农民群众对此不太理解,关于“合村并居”话题的讨论在网上一度成为热点。2019年8月19日,在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上,有一则写给山东省主要领导的留言,留言的题目为《请冷静思考滨州惠民县的合村并居 》。2019年9月30日,留言得到了答复。
下面,我们将留言与答复摘录如下,通过这一问一答,或许我们能从中得到一些答案。以下为农民的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
合村并居应在经济发达、群众有强烈需求的地区稳步推进,而不是盲目地照搬。惠民县是省级贫困县,传统农业县,企业少得可怜,农村农民以老年人居多,收入较低,有很多感到上楼后的生活支出压力大;合村并居的资金只有每亩30万元的土地指标转让,政府无钱投入,势必影响建设质量和配套工程;土地流转没有真正实现,部分土地又流了回来,正常租金在每亩500元左右,可上楼后无法再耕种农田;合村并居应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现实和农民意愿,而不应官本位思想严重,做出不切合实际的决定;当地群众对老宅院、老村落有感情,视为祖宗基业,对盲目拆建意见很大。以上冒昧大胆进言,如觉不当,敬请忽略。
以下是对留言的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以来,惠民县结合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立足县情,尊重民意,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群众拆迁意愿强烈的村庄作为拆旧试点村,开展合村并居工作。惠民县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签订合作协议,为安置区建设确保了资金保障,统一招投标确定安置区及回迁楼房建设,做到配套基础设施齐全,保证回迁楼房建设质量,不存在政府无钱投入,影响建设质量和配套工程的问题,请您放心。同时,为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惠民县政府印发了《惠民县合村并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统一了各镇(办)实施合村并居工作房屋搬迁及安置补偿标准。
关于土地流转工作,2018年惠民县部分镇办土地流转因租金过高等原因开展不是特别成功,今年各镇办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开展,使群众没有后顾之忧。
合村并居,是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希望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各级政府也会尊重民意,避免强制拆迁。如仍有疑问,您可致电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43-5350505)详细咨询。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上面的一问一答,可以说是问的清楚,答的明白,那么,现在为啥还有很多农民不愿意配合“合村并居”呢?他们到底在担心什么呢?欢迎农民朋友留言,发表你的观点。来源:综合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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