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几代法律人的心愿终于达成。它包含了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内容。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在民法典中,有一条与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就是明确了物业不得用停电、停水、停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修订过程中,有的代表提出,实践中,有的物业服务人员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不仅对业主的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容易激发矛盾,造成负面影响,建议予以规范。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在草案合同编物业合同中增加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这个规定无疑是基于维护居民日常生活,对物业人员的催缴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广大居民来说,是一件好事。
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经常会发生矛盾,物业责怪业主不交物业费,业主抱怨物业只收钱不做事。在某些小区,两者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要么是业务围堵物业办公室,要么就是物业断水断电催缴费用。
今年4月27日,西安莲湖区丰禾小区就发生了物业和小区业主无法调和,物业选择退出的事情,据小区居民说,物业没有提前通知,突然就贴出一则公告:声称“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本公司自2020年4月27日16时起撤出丰禾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不再提供任何物业服务”。
第二天,该物业公司就退出该小区,之后短短两周,小区垃圾成堆,车辆乱停,大家纷纷抱怨物业公司不应该这么草率退出。
据知情人介绍,这个小区1998年建成,部分是安置房,部分是商品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已经不是物业公司第一次逃离了,上个物业公司也是主动退出该小区。
小区环境一直比较脏乱,但是物业在的时候,最起码有人清理垃圾,这下物业突然撤出不管了,大夏天垃圾堆积如山,臭的人都过不去。业主都傻眼了,不知道找谁。
这是现实中的两难问题,一方面大部分业主都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小部分业主不仅不缴纳费用,还成天嫌这嫌那,以业主之名给物业找事,等到物业实在撑不下去离开时,曾经闹事的都悻悻躲到后面,剩下全体业主干瞪眼,吃亏的还是业主。
民法典的这条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保障了广大业主的基本权益,但是也有隐患,对于那些从不交物业费的人来说,这条规定无疑更加助长其嚣张气焰,反正物业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当老赖也没什么不好,逼急了,他们还会反咬一句:凭什么要交物业费啊?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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