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当地时间28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碧诗省)高等法院对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女士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做出了裁决,认定该案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孟晚舟女士无法当庭释放,引渡案进入下一个环节,控辩双方将会就孟晚舟在温哥华机场被捕时违反宪法权力进进行审前听证。
(孟女士)
“双重犯罪”是即孟女士涉诉的行为在美国与加拿大都是犯罪。这其实是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协议,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两国都认定为犯罪行为,才符合引渡条件。孟2017年4月被美国检查机构立案调查,认定其参与了华为在香港Skycom公司与伊朗之间的交易。具体为孟女士身为华为首席财务官隐瞒与Skycom来往,向香港汇丰银行做虚假申报,涉嫌金融欺诈,以完成交易。
(孟女士被逮捕)
孟的首席辩护律师理查德·贝克(Richard Peck)在庭审时表示,加拿大等同于被要求“实施美国的制裁”。因为加拿大方面并没有涉及针对伊朗业务的相关制裁。然而法庭方面并不认同这点,其主要强调孟向银行说谎,涉及金融诈骗。主审的法官赫尔姆斯(Heather Holmes)称,如果孟方律师的观点得到法庭支持,“将极大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诈欺和其他经济罪行方面担起国际责任。”
(出席庭审裁决)
针对孟案,这虽然牵扯到贸易摩擦和政治争端,但是案件本身是一个司法案件。孟女士本身是华为公司的高管,但是也是我国普通公民,我国政府外事部门必须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且对其进行相应的声援。我国外交部26日对加拿大方面发出了警告,如果裁决结果对孟晚舟不利,中加关系可能进一步下滑。不过发言人赵立坚被问及,是否会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时,未与置评。这可能出于对中加政治和经贸往来的大局考虑,毕竟加拿大只是第三方,而真正起诉孟女士的是美国。基于国家司法独立和国家主权豁免等原则,政治施压是无法对孟女士被释放产生相应积极意义的。这也就是说,向加拿大政府施压没有任何作用,针对加拿大司法机构也无法施加什么压力。因为公民个人利益而引发政治争端,并影响双方贸易关系,可以说是最不愿意看到的两输情况。
(孟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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