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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972

重磅!2020年秋季莆田市区小学初中划片公布!

头图:木痴

近日,莆田市教育局就2020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小学、初中的划片公布出来了,快来看看你家孩子将在哪儿读书!

详 情

市直学校(小学、初中)

市实验小学

1.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 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3.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建德天城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

市第二实验

小学

1.持有2018年8月31日(含)前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2019年12月31日(含)前入户龙桥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龙桥社区和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2018年秋季起,持有2018年9月1日(含)后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入户在龙桥社区的适龄儿童(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根据城厢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市教师进修

学院附属小学

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 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莆田学院附属

实验小学(仙游)

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

莆田第二中学

初中部

1.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

2.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且位于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荔园北路与8710部队连线以南范围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剩余学位电脑派位。

3.电脑派位落选者、片区内有户籍但不符合施教区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可参加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荔城区(小学、初中)

麟峰小学

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英龙居委会的适龄儿童。(英龙居委会招生区域:按 2017 年前的服务区域招生,下同)。

梅峰小学

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梅峰、长寿、文献居 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2020 年1月1日(含)以后户籍和房产证明迁入上述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先参加派位,派位落选的按统筹安排。

麟峰小学

木兰分校

1.招收新溪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木兰溪为界,

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

南—以木兰溪为界,

北—以城笏路为界。

②主要楼盘有:正荣财富中心等。

荔城区

第一实验小学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需实际 交房入住)。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 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 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湾、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溢华园等。

荔城区

第二实验小学

招收溪白村的适龄儿童(需 实际交房入住)。

楼盘主要有:云顶枫丹、荣华书苑、环球花园、九华幸福苑、 三迪创富广场、正鼎 SHNO1、地一大厦、博澳财富中心、世纪开元 财富中心、禾三商务写字楼、正鼎小镇、巨岸幸福城等。

荔城区

第三实验小学

1.招收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从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西—以八二一中街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南—以天妃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北—以文献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汉庭花园 A、B、C 区,阔口安置小区,阔口申购房,阔口安置房,谊来印象,正鼎早城,正鼎东街口,东梅小区,梅亭小区,华港财富港湾等。

荔城区

第四实验小学

1.招收在张镇、陡门傅墩自然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需实际交房入住)。

①区域范围:

东—以迎宾大道为界(荔港大道),

西—以望湖路为界,

南—以滨溪路为界(沿木兰溪北岸),

北—以玉湖路为界。

②楼盘主要有:万科城等。

补充说明:鉴于万科城目前仅有一所小学,该片区招生范围外的楼盘,今年暂列入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待其他配套学校建设到位后,按原规划学校进行招生。

拱辰中心小学

1.招收拱辰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中大道为界(新福厦路,从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路(从胜利北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胜利北路与东岩路交叉路口)、沿九五医院旁东岩路到八二一中街为界(从九五医院旁东岩路沿宝隆灯饰到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 口);

南——以东园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到 东园东路与荔园中大道交叉路口);

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 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 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东岩山小区、凤达雅苑、浅水湾荔苑、宝胜豪庭、护城河五期、宝胜花园、宝胜购物中心、宝胜幸福小区、宝胜宝兴商住楼、宝胜富贵苑、三紫花园、万通小希尔顿、万通花园、欧氏雅筑、正荣荔园华府、新威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龙腾东方、新日财富广场、荔东佳苑、巨岸美荔中心、海峡商务 中心、艾力艾国际中心 B 地块、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 A 地块等。

拱辰中心小学分校

1.招收拱辰居委会及畅林居委会村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八二一北街为界(从荔涵大道与八二一北街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西—以东圳西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路交叉路口);

南—以胜利北街(从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到下店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下店路为界(从胜利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 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北—以城涵大道,学园北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城涵大道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锦峰龙园、立丰公馆、凤达辉煌商住楼、西庚改造片区、名成佳园、安泰花园、西庚安置小区、荔隆幸福苑等。

南郊小学

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

主要楼盘有:泰盛综合体、荔园小区C区安置房、凯天金苑、保利香槟国际、南郊二期安置房等。

畅林小学

招收畅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新溪小学

招收新溪、步云、古山、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注:2020年1月1日以后户籍和房产证明迁入上述各校(不包含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参加统筹安排。)

中山中学

招收户籍和房产均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 及镇海原村民子女。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该片区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九中就读。

2022年起,需提供截止入学当年度6月30日(含),满两年在学校片区内的户籍和房产证明,未满两年的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九中就读。

莆田第九中学

1.莆田九中初中部试行部分小学直升初中政策,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2020年,原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在学校片区的,按片区招生;户籍在非学校片区的,优先参加统筹 安排就读;2021年起,户籍在非学校片区的,参加当年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条件安排就读。)

2. 招收户籍在拱辰办所辖居委会和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新溪居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及区招生办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莆田二中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后卓、溪白两村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及该片区随迁子女,参加莆田第十五中学的统筹安排就读。

城厢区小学(市区)

南门学校

(小学)

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筱塘小学

筱塘、月塘、新塘社区

南门中特小学

南园社区;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下黄小学

下黄村

坂头小学

坂头村

霞林学校

(小学)

霞林社区、屿上村;荔城南大道至城港大 道以西区域内棠坡社区

城厢区

第二实验小学

肖厝村;荔城南大道至城港大道以东区域内棠坡社区

沟头小学

沟头、莆糖社区

木兰小学

木兰、铁岭村

顶墩实验学校

(小学)

顶墩村

逸夫实验小学

北磨、下磨社区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太平小学

太平社区,龙德井社区

兴安小学

兴安社区

延寿小学

延寿村

城厢区

第一实验小学

万辉社区、雅颂居小区

泗华小学

泗华村

九华学校

(小学)

洋西村

城厢区初中(市区)

南门学校

(初中)

南门、南园社区;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莆田第三中学

兴安、龙桥社区

文献中学

太平、下磨、北磨社区;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社区,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朱坑、白洋、林桥村

九华学校

(初中)

泗华、洋西、延寿村,万辉社区

霞林学校

(初中)

霞林社区,木兰、屿上、铁岭村;荔城南大道至城港大道以西区域内的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坂头村

顶墩实验学校

(初中)

肖厝、顶墩、下黄村;荔城南大道至城港大道以东区域内的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坂头村,

霞林学校扩建后,荔城南大道至城港大道以东区域内的莆糖划归霞林学校。

1

关注重点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2

具体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市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3.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原则。

4.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

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

根据《莆田市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各县区各学校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进行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二)招生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应首先满足符合施教区就近入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如有剩余学位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2.参加电脑派位对象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入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电脑派位。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参加电脑派位。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的。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

参加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3.参加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

(1)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4.试行部分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应直升公办初中政策。凡列入直升学校的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对应初中校报名。

5.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

6.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7.市直公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莆田市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2)实施。

8.荔城区教育局、城厢区教育局辖区内的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分别按照《荔城区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5)和《城厢区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6)实施。

(三)报名方式

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拟在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段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现场有关资料审核等(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3)。

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和北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各县区中心城区试行在网上信息化管理平台上报名招生,并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民办学校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五、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招生的名单于6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及市直学校就读。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六、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相关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入学,执行招生照顾政策,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2.招生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立即在福建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为所有新生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杜绝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入学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学生原学籍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滞留符合到其他县区(管委会)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的学籍档案。9月3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必须负责完成新生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逾期未能完成招生调档建档的,责任由招生学校负责人承担。同时,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少年儿童、特困家庭少年儿童和留守少年儿童等的入学情况,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一个不少”。

附件:1.莆田市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莆田市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3.莆田市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4.市直学校及各县区中心城区招生服务电话一览表

5.荔城区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6.城厢区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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