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运动之后,文坛作家们开始使用白话文写作,但又没有完全从文言文的底子上脱离出来,白话文又运用不纯熟,于是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语言————半文半白的语言。令人惊讶的是,此种不成熟的语言竟然沿袭下去,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学语言。

倘若用纯文言写作,恐怕早就被五四以后的青年们骂为老古董了,而用纯白话文写作,作家们似乎还不能驾轻就熟,不能完全驾驭这种新的语言风格。而那些现代作家们大多有着很深厚的古文根底,要想完全摒弃古文的影响,已经不可能了。即便如胡适的白话诗“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明白如话,但仍然可见文言的底子。如此说来,现代作家们的作品大多用的是半文半白的语言,包括被称为瘦硬文风的鲁迅的作品,也被后人称为独特的语言风格,其实说白了还是白话文进化的不完备的一种过渡语言模式。

这种语言模式给后人写作造成了很大的误解,以为写作就要用那种半文半白的语言,以此显示“郁郁乎文哉”的文学性。其实大可不必,作家选用什么样的语言是由作家自己决定的,也是由作家经过很多次的写作实践逐渐形成的,是具有作家突出个性的语言,并非通用的语言模式,或许文学的创造性就在于此。而所谓的白话文,也就是用的这种半文半白的语言组成的书面语,介于文言和白话之间。譬如说天气热,口语说“天气很热”,文学语言就可以说“天气大热”或者“大热”等等,文学语言对于事实的描写千差万别,丰富多彩,不拘一格。但是,要想达到文气沛然,还是要借鉴文言成分的。

用口语入文学,当然没有什么违和感,但是会给人造成太过直白的印象,如果不加入一点文言词汇,就会失之过俗,得不偿失了。

那么,最好的文学语言应该是反常规的“陌生化”的语言,而不是大白话,更不是纯粹陌生化的文言文,而是半文半白的语言,甚至是变形的,给人造成新鲜感和独特审美体验的语言。但仍然逃不脱半文半白的窠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