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清市的刘梭庄村,同一家族的78名村民联名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410万元的赔偿责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让一个家族共同起诉呢?原来,他们的祖坟被刨了。

五代祖坟被挖索赔410万

在山东省临清市刘梭庄村,刘氏家族数百年均居住在此,从第9世到第13世的祖先坟墓,都埋在村附近的区域。

在2016年底,当地的一家开发商,在刘梭庄村附近建设小区住宅,由于双方没有对迁坟事项协商好,村民与开发商之间产生了纠纷。

据村民的说法,开发商擅自将坟墓挖开,并将尸骨随意抛弃,村民在阻止后,开发商将几名带头的村民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误工费,最终,临清法院判决村民向开发商赔偿3万余元。村民不服,已经就该案提出上诉,该案还在二审审理中。

在2020年5月,该家族的78名村民联名提起民事诉讼,以祖坟被毁坏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20万元的祖坟修复等费用,以及39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归纳本案的问题

本案是以侵权为由提起的诉讼,开发商毁坏了村民的祖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村民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79条规定,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本案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一、祖坟的所有权人是谁?这78名原告是否适格?二、开发商是否毁坏了祖坟?应该赔偿多少钱?三、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第一个问题比较重要,被毁坏的坟墓是谁的?一般认为,坟墓所在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坟墓里面的遗骸、陪葬物归死者后代所有,因此,这78名村民是适格的原告

第二个问题,如果开发商毁坏了祖坟,应该赔偿多少钱呢?这个需要鉴定机构对坟墓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村民主张了20万的费用,笔者认为,恢复五代祖坟的费用,也差不多是这个价。

第三个问题,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祖坟被毁,是否对这78名村民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按照目前的司法判例,该项请求未必得到支持,其实原告心里也清楚,精神损害赔偿未必能得到支持,就算支持了,也不会判390万,之所以请求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可能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

案件受理费如何收取?

本案的标的是410万元,在起诉后,78名村民需要向法院缴纳约39600元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规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调解或者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这些村民,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例如,庭审时村民将诉讼请求改为20万,总共只需要交4300元受理费。

写在最后

笔者认为,这件事并不简单,开发商在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应该已经就相关的坟墓问题与村委会协商,并且有可能已经支付过一定的费用,此事的关键在于,里面有没有涉嫌贪污、受贿等问题,村民不会无缘无故起来抗争,开发商也不会无缘无故刨人家的祖坟,希望能早日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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