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大区原经理、上海茅台实业公司原经理、上海贵州茅台王子酒有限责任公司原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罗爱军涉嫌贪污、受贿,上海旺子酒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耀庆、原出纳施美香涉嫌贪污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爱军、董耀庆、施美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爱军利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大区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耀庆、施美香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董耀庆、施美香刑事责任。
来源/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瑶瑶 编审/陈丽娟 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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