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看了一眼,就招来一顿打。当下还真有这么豪横的人。不过,豪横是有代价的,警察绝不放过你。
4月3日晚,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一酒店多人斗殴。民警赶到现场时,一男子头破血流,另一名男子嘴角流血,还有三名酒气冲天的小伙站在一旁。随后,民警将涉案人员带回调查。
吕某明,男,23岁,济南市天桥区人;
潘某昌,男,21岁,济南市天桥区人;
张某康,男,20岁,济南市天桥区人;
孟某旭,男,33岁,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
孟某玉,男,45岁,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
孟姓二人刚到齐河,准备投靠亲属找份工作。
经查,当晚,吕某明、潘某昌、张某康等人在开发区东方大酒店饮酒。期间因敬酒琐事,吕某明与酒友当场“摔跤”,将桌子翻倒,杯盘滚地摔坏,酒席不欢而散。结账时,饭店工作人员要求赔偿,饭费和损失费共付800元。
吕某明走出饭店后心情郁闷,称路边的孟某旭看了自己一眼,就飞起一脚。孟某旭随后与吕某明对打。张某康、潘某昌出于哥们“义气”,迅速参与打斗。孟某玉见兄弟被打,立即参战。乱战中,吕某明捡起一块砖头向孟某玉头上砸去。孟某玉当场晕倒,“战斗”戛然而止。经法医鉴定,孟氏兄弟的伤情均属于轻微伤范畴。
4月13日,吕某明,潘某昌、张某康等人因寻衅滋事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若不是喝了酒,吕某明等人何敢这么豪横?豪横完了,这违法记录却永远无法抹去,将永久载入自己的人生档案中。在此,小编郑重提醒吕某明等人,好好看一下打架成本,认真汲取教训,避免再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齐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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