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近日,成都市双流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印着“保障企业权益,彰显法律威严”。

在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罗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流法院立案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在西藏芒康县找到罗某租用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一台挖掘机,因执行地较远,考虑到国内的整体疫情防控局势及异地执行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双流法院执行法官陈科通过最高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委托执行版块,将案件委托给芒康法院执行局执行,并主动联系芒康法院沟通案件情况。

芒康法院执行局收到材料后立即摸清了挖掘机权属情况,据了解,该挖掘机已通过多次转手,现持有人否认该挖掘机属于本案标的物,且转手过程中并未签订合同,也没有履行任何买受手续,案件执行进入了僵持阶段。

之后,执行干警陈科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挖掘机现持有人与前持有人之间有口头协议,而前持有人为巴塘县人。随即,陈科又与甘孜州巴塘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希望其了解双方口头协议内容后帮助协调执行。

最终,三地法院积极通过指挥平台传递资料、互通电话汇报进展,执行取得了较大突破。最后,申请执行人与挖掘机的现持有人签订书面挖掘机买卖合同,各方均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