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民法典(3)
先从一部美国电视剧说起,《幸运狗》(You Lucky Dog),豆瓣评分9.3。内容讲富翁温沙将6400万美元的遗产都留给了一个叫Lucky的狗,这引起了富翁侄子、侄女们的不满,为了争夺这6400万的遗产,侄子、侄女同狗及狗的管理人斗智斗勇……
幸运狗,一个侄子、侄女争夺叔叔遗产的故事
万恶的美帝!那么有钱的叔叔,无儿无女无配偶,一点不给侄子、侄女孝敬的机会!临终前把遗产留给一条狗,难怪侄子侄女会发脾气。
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呢?侄子侄女会不会发脾气呢?
在民法典生效前,侄子侄女肯定会发脾气。因为侄子侄女没有继承资格,无论是叔叔还是舅舅,其遗产绝对不会归侄子外甥。
在民法典生效后,侄子侄女更会发脾气!好不容易法律赋予了继承资格,但叔叔却将遗产留给了狗!叔,你把事情说清楚再走,您老人家到底是爱狗啊,还是变相骂人啊(把遗产留给狗的遗嘱是否有效在我国尚无定论,我们姑且认为这个遗嘱有效)!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下文的叔叔包括叔叔、舅舅,也包括姑姑、阿姨,当然侄子也包括侄女、外甥、外甥女,大家领会意思就好。
按照我国继承法,侄子没有继承资格,既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如果叔叔离世时既无配偶,又无子女,且爷爷奶奶都已经过世,那所有遗产归于叔叔的兄弟姐妹,或者叔叔的爷爷奶奶(就是侄子的曾祖父母)。如果叔叔的爷爷奶奶及兄弟姐妹都已经先于叔叔去世,舅舅的财产也和侄子们没有关系。侄子不要惦记叔叔的家产了,如果上述假设成立,就意味着叔叔没有继承人,那财产将会收回国有。侄子只能干瞪眼。谁要叔叔(舅舅)生前侄子侄女们不多套近乎,让叔叔老人家留个有效的遗嘱呢。
当然以上说法即将成为历史,民法典对此进行了修改,侄子继承叔叔的遗产有法律依据了!没有遗嘱,侄子们也有可能继承叔叔的遗产了!
民法典继承篇,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条有些拗口,侄子既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而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通俗讲,侄子想要继承叔叔遗产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叔叔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遗产想留给谁都行;
2)叔叔既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更没有孙子孙女,且叔叔的父母(就是爷爷奶奶)均已经离世,只要以上关系人有一个人在世,那侄子就要断了念想;
3)叔叔的弟弟妹妹均已经先于叔叔离世。如果弟弟妹妹在世,那侄儿还需再等等,叔叔的遗产由弟弟妹妹(即侄子的父母亲)继承,待父母离世后,这笔财产才能落到侄子手里。如果叔叔的所有弟弟妹妹均已经先于叔叔离世,就像美剧幸运狗中的温沙先生那样,财富由侄子侄女均分,至此,侄子继承了叔叔遗产。
结论:侄子外甥想直接继承遗产的前提是一是叔叔无遗嘱,二是叔叔没有其他继承人。
将侄子外甥列入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还是蛮有意义的,从法律层面上堵住了有侄子外甥但遗产要归于国家的尴尬。
一般家庭中,继承叔叔遗产并不常见,但不常见不等于没有,尤其当越来越多的单身、丁克族进入老年时,很难避免类似的问题。
当单身或者丁克的叔叔老了时,侄子一定要记着常去看看!前途是光明的,继承是曲折的,万一叔叔太孤单写下一个所有遗产归国家的赠与协议,那侄子只能是一无所有了!
《我的叔叔于勒》,一个想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的故事
法师说:
侄子、外甥第一次以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转继承人身份出现在法律中,是一种进步,需要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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