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延安市中院发布消息,当天起,洛川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杨建华等37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是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
洛川县法院依法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依法指派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37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指定了辩护人,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洛川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90年代后期,被告人杨建华等人先后纠集、网罗30余名社会无业人员,在洛川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法攫取大量社会财富,逐渐形成以杨建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公诉机关提请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洛川县法院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安全要求,依法保证各方有序参与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由于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进行数天。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在2019年1月9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在延安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协调下,经前期缜密侦查,全市13县区公安机关共同参与,成功打掉了以杨建华、杨建军、杨建国、杨帆为首的犯罪团伙。
该团伙近年来以小额信贷为名,成立了“洛川县和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发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在收贷过程中,使用殴打、恐吓、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从天眼查洛川县和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全明,杨建华为公司大股东,出资400万元占比80%。
此外,在洛川县杨建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还查处“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7人,具体为7名县工商局及乡镇工商所干部因对杨建华等人开办高利贷公司监管不力,放任其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华商报记者 王健
本期编辑:魏东、杨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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