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4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刘辉)公司老板为了逃税,指使会计虚开增值税发票30余万,逃税20万余元。被公安抓获后,老板肖某补齐了税款,并认罪认罚。最终蔡甸法院判决两人缓刑,并处罚款5000元。
肖某是武汉某模具公司负责人,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他为了偷逃税款,指使公司会计金某,分批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人民币32万余元,累计偷逃增值税税款20万余元。
原以为给公司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但让肖某没想到的是,两年后,东窗事发,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得知老板被抓,次日,会计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9年底,案件移交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理。针对近千份票证单据及20多笔犯罪事实,承办法官仔细查阅税法的有关规定,多次与税务机关沟通,认真开展证据的审核和认定。经过法官的反复普法教育,两名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并全额补交了税款。
近日,蔡甸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查,被告公司及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合计人民币32万余元用于抵扣税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单位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缴了全部税款并接受罚款。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被告人金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是自首。
法官认为,综合被告人认罪认罪认罚的态度以及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二人宣告缓刑。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肖某、金某衷心感谢法院给予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以后会吸取这次犯罪教训,一定合法经营,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承担企业应有的责任。
最终,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金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单位武汉某模具有限公司被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不上诉。
承办法官表示,此次案件的审理,蔡甸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肖某、金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追回偷逃税款的同时,给了企业生存发展的机会。目前该企业没有受到刑责的影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截止目前,蔡甸法院已审理涉企刑事案件13件,为国家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4万余元。鉴于此案为国家追逃税款20余万元,6月1日蔡甸区国税局专门到区法院送锦旗示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