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发布《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有关配置方案一并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绿色交通发展处、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解读新政:

共包括三个重要调整

优先解决“无车家庭”拥车需求最为核心

此次政策优化方案在保持现行调控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国家层面有关要求、政策施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与现行方案相比,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调整。

1.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同时,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 2.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并配套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 3.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现有政策规定,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优化方案拟取消这一时限,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同时起到减少存量小客车,减轻道路拥堵、停车矛盾和生态环境压力的作用。但是,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

现有的摇号次数或轮候时间不会浪费

将转换为积分进行累加

此次政策优化方案引入了家庭积分的概念并设置积分规则。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在计算个人积分时,对家庭申请人以往参与过摇号的次数或轮候的时间转换为积分进行累加。

计算家庭总积分时,一是充分体现夫妻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因素,夫妻双方都在摇号的中签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员在摇号池中人多的中签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际数多的,中签倍率高。

家庭成员符合条件即可实现“个人”转“家庭”

最大范围是祖孙三代共同申请,申请人越多家庭积分越高

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当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双方父母共同申请。

那么,什么是“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五大类人群,分别是: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如何判断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请?

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符合的一方能共同申请(不要求双方均满足才能参与申请)。

如何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

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 如果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最大范围。当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多名成员符合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条件,是可以组合成多个家庭来申请指标的,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

拟于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市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启动实施,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

个人名下多辆本市登记小客车的

需更新时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但可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多余车辆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此次政策优化方案提出限制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小客车指标作为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同时,为方便其家庭成员拥车用车,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记,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属于细则第十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二是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对于夫妻离异的,如果离异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前,前妻/前夫名下有车,不影响另一方组成“无车家庭”。

如果离异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异满10年后,才可以参与“无车家庭”指标申请。

围绕“无车家庭”的组成、计分,不少市民仍然存在疑问。昨天上午,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针对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答疑。

关于“无车家庭”

问题1:“无车家庭”选择轮候新能源后,一年内还能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吗?

可以!

根据新政,明年开始,指标配置拟由现行每两月配置一次,改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标。

为了赋予单个“无车家庭”更多选择机会,新政允许“无车家庭”根据意愿,在新能源和普通指标申请中,按需选择、自由切换、全程参与。也就是说,“无车家庭”可以先排5月配置的新能源指标。如果没有排上,参加6月第一次普通指标摇号。如果还没有中签,再参加12月的第二次普通指标摇号。仍然没有中签,再排次年5月配置的新能源指标。等于一年有三次获得指标的机会。当然,“无车家庭”也可以根据需要只选择摇普通指标。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

问题2:兄弟姐妹能否成为家庭申请人?

不能。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为什么划定这样的范围?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联系最为紧密的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血缘、婚姻等亲属纽带更为牢固,有着良好的共同生活起居基础,其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也有着更为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此外,综合考虑小客车的出行效用、乘员空间、拥车用车便捷性等因素,将“家庭申请人”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的范围内,能够保障更加合理的出行需求。

问题3:父母有居住证但无北京社保纳税,是否可成为家庭申请人?

不可以。

父母一方需要为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5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只要父母本人名下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即可为“家庭摇号”加分。

作为主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家庭申请人”时,父母无需持有有效驾照。

问题4:配偶名下有车,本人可以组无车家庭吗?

不可以。

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只要夫妻一方名下有车,两人都不可以再参组“无车家庭”。

问题5:三代人都符合条件,可以分别组“无车家庭”吗?

可以。

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多名成员符合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条件,是可以组合成多个“无车家庭”来申请指标的。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

问题6:夫妻二人可以分别跟各自父母组合吗?

不可以。

市民张先生有个疑问,他们夫妻及双方父母都满足“无车家庭”申请人条件,可否夫妻二人分别跟各自父母组合,两个“无车家庭”申请两个家庭指标?

根据新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通俗地说,就是申请人与配偶是“捆绑”关系,只要一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另一方即使没有指标、没参与该家庭单位,也不能再同时以个人或其他家庭单位申请。

问题7:小两口、老两口双方都没有驾驶证,可以按“无车家庭”申请吗?

不可以。

“无车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主申请人持有有效驾驶证,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没有驾驶证。

问题8:两代人家庭、三代人家庭都在一个池子里摇号吗?如何体现公平?

是的,同池摇号。

无论是几代人家庭,家庭与个人都是在一个池子里摇号。家庭总积分和个人阶梯数即为该家庭或个人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

市民刘女士提出,对于小两口家庭,与两代人、三代人家庭同池摇号,是否不公平?事实上,新政优先照顾的就是无车“大家庭”,这类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拥车需求更高,因此计分规则上会更有竞争力。

问题9:前妻/前夫名下有车,我还可以组无车家庭吗?

要看离异日期。

如果离异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前,前妻/前夫名下有车,不影响另一方组“无车家庭”。如果离异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异满10年后,无车一方才可再组“无车家庭”,但期间不影响以个人单位参与摇号。

问题10:婴儿可否作为子女申请人“加分”?

只要有北京户口,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子女“加分”。

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即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因此,婴儿、儿童只需要满足“本市户籍人员”的条件即可。

问题11:对于持有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随往”的爱人、子女可“加分”吗?

根据目前征求意见稿不可以。

根据征求意见稿,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成为家庭申请人。但是对于申请人“随往”的爱人、子女,并不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范围内。相关负责人补充道,目前的条款并不是最终确定稿,市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问题12:获得家庭指标后,家庭申请人离婚了能继续参加摇号吗?

10年内不能。

获得指标后的10年内,所有家庭申请人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指标配置。

问题13:申请新能源指标,家庭积分相同时如何区分谁优先?

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的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先后排序。

关于“一人一标”

问题14:名下有好几辆车怎么办?还可以换车吗?

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在更新指标时,只能选择其中一辆车更新,每人只能保留1个指标。也就是说,只能选择其中一辆换车,但其他车可以开到报废。

问题15:名下第二辆车转给父母、子女、配偶,他们需要指标或者驾照吗?转给未成年孩子可以吗?

不需要。可以。

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也没有年龄、持有驾照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与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征求意见稿已在多个网站全文发布

6月30日前可通过两种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目前,三个文件都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以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或者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nyi@jtw.beijing.gov.cn。 二、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收)(邮政编码100073)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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