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捍卫者;

6月4日,济南市发布通告,明确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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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友在山东省影响力比较大的《齐鲁晚报》发表该通告后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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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通告发布后,一片哗然。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也就是说,如果执行济南市的通告,13—15岁的孩子上学,如果是走读生,是不能坐父母的电动车去上学的,要么骑自行车、要么走路、要么坐公交车、要么坐私家车、要么打的。

制定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秩序。我想,济南市出台这样的规定,初衷肯定也是好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最终真要执行起来,会不会事与愿违呢?

姑且具体分析如下——

情况一: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上学,是他自己骑自行车安全还是他坐父母的电动车更安全?

也许每个人给出的答案不一样。但是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坐父母的电动车更加安全。还有,父母上班骑电动车,顺便带孩子到学校(哪怕就是不顺路吧,也是一辆车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要是父母骑电动车,孩子只能骑自行车,那是不是等于一个家庭在道路上多了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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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孩子走路上学

刚才有个网友提到了,走路要四十分钟,骑电动车只要十五分钟就够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她一个人走那么长的路上学放学,哪个家长能放心?

要知道,就在前几天,还刚发生了广西一个保安砍伤师生的恶性案件。

情况三:孩子坐公交车上学

请恕我直言,当前疫情防控还不到放松的时候,孩子一个人坐公交车,别说家长放不放心了,估计学校、别的家长都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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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孩子坐私家车上学

是嫌济南还不够堵呢、还是觉得济南空气太好了,需要增加一些上路的机动车,增加尾气排放?

何况,李ZongLi前几天刚刚提到,我国还有6亿人月收入还不到1000元。这样的家庭,让他们去买汽车(哪怕是电动汽车),恐怕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吧。

情况五:孩子打的上学

不到万不得已,谁会选择这个方式?别说增加开支了,就是光堵车也受不了啊。

国家规定,十六岁以下人员不能骑电动车,除了从生理角度考虑外,更多的应该是从心智角度来出发,考虑到十六岁以下孩子还不够成熟,驾驶电动车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群众很容易理解。

但是济南这个规定,就很让人费解了。比较“骑”和“坐”电动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主动安全,后者是被动安全,安全更多的是掌握在驾驶人手中而不是乘员那里。

要说从心智角度考虑,让人无法理解。十三岁孩子肯定比三岁孩子坐电动车要安全,因为三岁孩子还没有什么安全的概念,遇到活泼好动的,很容易让驾驶人分心。

要说从生理角度来考虑,似乎也说不通。十一二岁的孩子,比十三四岁的孩子高的,并不是罕见现象啊。

1995年,济南交警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成为全国公安战线上的一面旗帜;1997年11月26日,济南交警被国务院授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警支队”荣誉称号,掀起“全国交警学济南”热潮,如今已经成为最具人文魅力的城市名片,是泉城济南的“活文化”。2018年11月20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到济南交警支队调研时说,广大交警要传承弘扬公安英模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和英雄气概,擦亮交警这张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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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荣耀,我相信,济南交警在执法时,应该会注重原则性和人性执法的相统一,不会过于较真,非要让坐电动车的孩子拿出年龄证明来的。

但是,法规毕竟是法规,代表了政府部门的威严。法规执行不下去,说明没有生命力;执法部门都不敢严格对照标准执行,说明不够平衡。

希望有关部门,能顺应民心民意,搞好调查研究,真正让法规能落地生根,起到规范秩序、维护民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