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报道了长春市初二女生小美因同学间矛盾被打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今天记者从小美父亲处了解到,警方对此事已经有了处理结果。
小美的父亲 曹先生:结果出来了,5个孩子。
记者:5个孩子参与动手了是吗?
小美的父亲 曹先生:对。
小美的父亲曹先生介绍,警方于上周末公布了小美被打事件处理结果,在小美被打事件中,共有5人参与动手,均为未成年人。
曹先生向记者提供了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曹某即小美为长春市某中学学生,因该人之前说过其他同学闲话被同学得知,6月1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宋某(女)将受害人曹某,约至长春市临河街某KTV进行质问,在此过程中,宋某多次用手掌殴打曹某面部数十次,并用拳头捶打受害人,孙某(女)用鞋底及手掌抽打曹某面部多次,并用手捶其肩膀,高某(男)用手掌对曹某面部殴打四次,并用拳头捶曹某肩膀处两下,张某(女)用拳头捶曹某肩膀处并用手掌扇其脸部多次,陈某(女)用右脚踢了曹某左侧腿部一脚,现造成曹某身体不同部位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宋某、孙某、高某、张某、和陈某五人,行政拘留10日-13日不等,并处罚款500元-700元不等的处罚。但因五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小美的父亲 曹先生:他们孩子还是继续该上学的上学,该玩的玩,现在家长也没有主动联系我们,也没有向我们孩子道歉。
记者:之前是不是协商过赔偿事宜 ?
小美的父亲 曹先生:说一家赔3000块钱,我不认可,现在我家孩子实际上是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所以我还得追究他们的责任, 继续维权 。
针对警方公布的调查处理结果,今天下午曹先生也和学校方面再次进行了沟通协商,曹先生表示,如果有必要他还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来源: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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