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厦法宣) 昨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陈某杰宣扬恐怖主义案。法庭上,陈某杰对公诉机关指控不持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定陈某杰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去年12月,厦门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传播暴恐音视频网盘链接。接到线索后,市、区两级反恐部门立即展开研判侦察,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杰(男,25岁,河南信阳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杰作案前在厦门某酒吧工作。去年上半年,陈某杰在视频论坛发现,部分网友热衷于观看血腥、暴力音视频。“财”迷心窍的陈某杰遂向他人购得4个涉暴恐音视频,并在去年9月至12月间,通过网络向梁某、张某某等137人出售,共计获利1200余元。经审查,涉案4个视频均包含宣扬恐怖主义、炫耀展示恐怖事例的画面和内容,均属于典型的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
司法机关郑重提醒:传播暴力、血腥、恐怖的音视频,以及非法持有上述音视频均属于违法行为,网络和社交平台也不是法律“真空”,切莫违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编辑: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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