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融通汇信”案最新进展来啦!

2020年6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外公布了关于“融通汇信”南京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情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对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以来,持续加大侦办力度。

2020年4月10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5月11日,鼓楼公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宣某娜、朱某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坚持破案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新增追缴赃款94.9万元。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融通汇信”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

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0年6月5日

附通告原文:

据悉,2018年9月12日,天津公安局和平分局小白楼派出所发布的一份告知书称,已对融通汇信公司集资事件进行前期侦查,对融通汇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正在积极调查。

去年9月11日,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应对当前风险及公司转型发展决议的通知”文件称,9月30日(含当日)以后到期的客户,统一按照“五年方案”执行,即出借本金在五年内按照均等划分到月的方式协助客户到账,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每季度到账一次。

去年10月8日,融通汇信董事长李春平在国庆节期间发布了《致歉承诺函》,对之前平台出现大范围逾期提供了四种解决方式,并称将最大程度挽回客户损失。但有投资人表示,自9月11日开始,都无法联系到李春平本人,因此不相信该公司发表的言论,必须立案维权,让警方介入。

企查查信息显示,融通汇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法人姜鹏持股98%,白海玉持股2%。当前,两名股东均被“限制高消费”。该公司旗下控有3家公司,分别为:仲尼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融通汇信(上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融通汇信财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此前,融通汇信在全国各地设有19家分公司,不过均已被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在陷入兑付危机前,融通汇信股东曾出现多次变更。纪录显示,2018年8月29日,法人、董事(理事)、经理李春平变更为吕文凯。同时,变更投资人李春平、韩福爱为吕文凯。变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时隔1个月后,法人、董事、投资人吕文凯又全部变更为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