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上午,莆田市公安局召开了“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全民禁毒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据莆田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忠介绍,去年至今莆田市共破获涉毒案件192起,其中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4起,省厅督办案件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29名,起诉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78名,缴获各类毒品1.69公斤,制毒物品14.22吨,查获吸毒人员1146人次。

今年莆田市将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主要奖励措施

奖励举报人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

根据举报,每查获1名吸毒人员最高奖励500元。属于聚众吸毒行为,现场查获不足10人的,奖励3000元至8000元;现场查获10人(含)以上的,最高奖励1万元

(二)

根据举报,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缴获毒品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给予奖励:

1.缴获50克(含)以下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

2.缴获50克以上1千克(含)以下的,奖励3000元至1万元;

3.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含)以下的,奖励1万元至8万元;

4.缴获10千克以上50千克(含)以下的,奖励8万元至15万元;

5.缴获50千克以上的,奖励15万元至30万元。

(三)

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的,根据缴获制毒物品的管制级别和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每千克奖励100元,每案最高奖励4万元;

2.缴获二类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3.缴获其它制毒物品的,每吨奖励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4.缴获麻黄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溴代苯丙酮等主要制毒前体的,每千克奖励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10万元。

(四)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每缴获1吨奖励500元至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五)

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处情况对照上述规定视情给予奖励:

1.举报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500至 5000元;

2.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数额进行奖励;

3.举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或制造毒品窝点的,除按照第五条规定奖励外,视规模大小额外奖励2万元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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