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护理管理 作者:谢安慰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转载已获授权)
如今,广大护理管理者倡导并鼓励积极上报不良事件。因此说起护理不良事件,大家不再像以往那样难以启齿或谈其色变。但无论作为当事人还是基层管理者,打心底里还是非常不希望它的发生。“零差错事故”也一直是我们努力追求的质量标准,可纵然百密,总有一疏,不良事件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可能完全被杜绝。那么,它发生后,除了常规的上报分析整改外,我们还需要重点关注什么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真正剖析自我,不断从每一例不良事件上吸取相关教训,总结经验,以防将来再犯类似错误。
来说说近日的一起“奇葩”不良事件吧,主要经过如下:
某日02:45,夜班护士小A为xx患儿抽血时,由于患儿血管较细,当采血至第六管时(EBV血浆),血液无法再采出,小A便直接将没有负压的采血管丢弃于黄色垃圾袋,第二天仅口头形式和床位护士小B进行了交接班,10:30左右床位护士小B为患儿采集完余下的血项目后,和C老师双人核对时发现多了一个血标本条码,与夜班护士小A电话核实后,怀疑EBV血浆采血管丢失,并在黄色垃圾袋中找到此采血管,再次致电检验科核对后,为患儿再次采血,过程顺利,妥善沟通后家长表示理解。
此事件中涉及的护士有:新职工小A,床位护士小B,当日星星班C老师(护士长不在时的临时负责人),这次我们来专门找找人的因素,分别从她们身上挖掘出不足之处吧!
小A
1.随手丢弃采血管。患儿采血过程不顺利,有些紧张的小A慌乱之中把贴着标签的采血管扔至垃圾桶,之后再也没想起过。
2.采血后未再次核对,也未登记于采血记录本上。尽管只采集了一部分化验项目,但此次采血操作已结束(已与医生沟通,余下项目第二日再采),小A自行简化了采血核对流程,并忘记进行记录。
3.交班不到位。对于此次采血事件,仅仅进行了口头交班,比如“xx床的血还有几个没抽出来”,并没有现场查看采血管和条码,当面和下一班交接清楚。
小B
1.接班不到位。对于小A交的内容,只是口头应允,未再进一步详细问清楚并现场查对。
2.采血前核对不全面。小B核对了患儿身份,并邀请了患儿家长核对,但未将余下的条码和采血管再次核对。
C老师
把控全局的意识不够强,监督不到位。
人员身上的因素找到了,至于如何整改,这次卖个小小的关子,请感兴趣的老师文后积极留言哦,砖已抛出,期待你的美玉!也愿在大家的集思广益共同努力之下,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能真正有所降低!患者安全,我们才安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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