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济南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纬一路后街19号项目房屋征收冻结通告,该征收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纬一路后街,西至纬二路78号东临,南至经六路,北至后街口袋公园北临,包括纬一路后街19号。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

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纬一路后街19号房屋征收规划附图为准。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