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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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规划银河路以东,李马村以南,南水北调以西,邢州大道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面积约0.6186公顷。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小郭村地以东,中兴西大街以南,农村道路以西,西小郭村地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面积约0.7496公顷。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抗大路以东,香炉寨村地以南,香炉寨村地以西,香炉寨村地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面积约0.1000公顷。
征收范围
拟征收信苑社区一宗土地,该宗地位于北召马村地、信苑社区地以东,泉北大街以南,规划支路一以西,河北煤田地质勘察院、北召马村地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征收面积
面积约0.0605公顷。
征收范围与征收面积
邢台市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2号西董村地块,拟征收西董村一宗土地,该宗地位于西董村地以东、新兴西大街以南、空气化工产品(邢台)有限公司和西董村地以西、已征国有建设用地(邢台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6.2470公顷。
邢台市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2号贾村社区地块,拟征收家村社区一宗土地,该宗地位于西董村地以东、新兴西大街以南、空气化工产品(邢台)有限公司和西董村地以西、已征国有建设用地(邢台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190公顷。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范围
拟征收富兴社区一宗土地,该宗地位于滨江路以东、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南、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西、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面积约0.8059公顷。
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下店村地以东、邢台县襄都石化有限公司浆水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2017年76批次1号地)、平涉线以南,下店村地以西,浆水川河、平涉线以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下店村地以东,下店村地以南,下店村地以西,下店村地以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目的
1号地块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
2号地块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7925公顷,其中农用地0.7315公顷(其中耕地0.0113公顷)、建设用地0.0610公顷。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03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338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65.6909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其他地上附着物标准按照《河北中源厚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和谐城以东、供电公司以南、周公村以西、已征国有建设用地(邢台县2015年第47批次建设用地)以北的土地。
征收目的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征收面积
拟征收你村土地1.095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3公顷(其中耕地0.0493公顷)、建设用地1.0465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0万元/公顷(14万元/亩),计230.1180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已处罚到位。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后期
有新的征地公告
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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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牛、邢台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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