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合江县2026年第3批次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

根据《合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合府地布〔2026〕4号),拟征收合江县临港街道凉坪村7、9组所有的部分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合江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合江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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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告于2026年4月2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同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为三十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府将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合江县人民政府临港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时间截止后,由合江县人民政府临港街道办事处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由我府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