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李某某,乳名点点,曾犯流氓罪、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后被减刑释放。而后从2018年七月份开始,多次脱光衣服无故闹事、随地大小便、殴打他人,甚至在小区内摆放花圈、寿衣等物品,影响十分恶劣!

流氓李点点多次脱光衣服闹事

网络配图

获得专门的碗抛光。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碗抛光产品

包括Grippo

Multigrip和Crack-A-Jack。购买其中一种产品并将其涂抹在碗上以去除轻微的划痕并恢复碗的光洁度。[4]一些保龄球场和室内碗场地不允许使用某些碗抛光。[5]请与您的场地核实

了解允许使用哪种抛光产品。

>>>> 点点在公众场所脱光闹事并殴打路人

网络配图

1

2019年11月10日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大厅,脱光衣服无故闹事,并不顾众人劝解,无故殴打、辱骂相某某、赵某某等人,影响极其恶劣。

2

2018年7月6日,被告人李某某纠集他人至滕州市**街道**庄秦某某家中无故滋事,随意殴打、辱骂秦某某。

3

2019年7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饺子馆内,酒后无故滋事,摔砸店内物品,辱骂店内人员,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李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李某某在派出所留置室内,脱光衣服,并随地大小便,严重扰乱了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情节严重。

4

2019年7月26日中午,被告人李某某在滕州市**镇金城花苑小区内,因琐事持铁锨,随意殴打、辱骂物业经理吕某某、保洁员张某某,致吕某某头部、背部受伤。

5

2019年11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滕州市真爱商城一区**层**街“**传媒公司”内随意殴打、辱骂王伟。

6

2019年11月9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滕州市真爱商城一区**层**衡“**传媒公司”内随意殴打、辱骂公司员工李某某、绍某某。

>>>> 在小区内恶意摆放花圈、寿衣

网络配图

1

2018年7月9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至滕州市北辛街道北秦庄秦某某家门口和龙泉街道北安**小区**号楼**单元处摆放花圈、寿衣、燃放鞭炮,影响恶劣。

>>>> 曾犯流氓罪曾被判处死刑

网络配图

1

因犯流氓罪、抢劫罪盗窃罪,于1984年5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

2005年8月5日被减刑释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6月15日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2019年7月9日刑满释放。

3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1月10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滕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 李点点为山东滕州人

网络配图

被告人李某某,别名李某,乳名点点,男,196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62********,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地山东省滕州市**镇**村**号,现住滕州市**镇**村**小区**栋楼。

>>>> 李点点为累犯,从重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案情通报时间

来源:中国检查网

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1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