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我院截止目前处于发布状态的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示,并督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院主动履行,履行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屏蔽。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慎重与之交往,并欢迎向我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违反限制高消费的相关行为。
举报电话:0737-280565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
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行为
进行举报!
来源:沅江市人民法院、桃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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