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于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签署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担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圆融0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圆融02”)、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圆纾0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圆融S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义务,现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出具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18圆融01、18圆融02、18圆纾01、20圆融S1,债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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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8圆融01、18圆融02、18圆纾01、20圆融S1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18圆融01、18圆融02、18圆纾01、20圆融S1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19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告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针对发行人聘请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于2019年3月20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督促18圆融01、18圆融02、18圆纾01按期足额付息,20圆融S1未涉及兑付兑息事项,本公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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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圆集团”)成立于2011年7月28日,是厦门市委、市政府组建,市财政局作为唯一出资人的市属国有金融控股集团。金圆集团成立以来,肩负“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做强区域金融产业”三重使命,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引领区域、对台、自贸区三大金融创新,业务领域涵盖金融服务、片区开发、产业投资等,正努力构建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担保、创投、金融要素市场(产权交易中心、区域股权市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消费金融、小贷及信用大数据等在内的多牌照、多功能、智慧型综合金融服务,致力打造一流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商,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目前,金圆集团管理金融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金圆集团依托运营管理的全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平台、政策性担保平台、中小企业线上服务平台、金融要素市场等市级平台优势,积极运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生态,持续升级金融服务功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千亿产业链群打造,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金圆集团发挥厦门对台战略优势,牵头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片区开发建设及招商运营,建设金融企业总部大楼,运营金融人才公寓,着力优化两岸金融合作环境,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合作,努力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两岸金融合作的领航者。
做强区域金融产业。金圆集团设立福建第一家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百亿级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国际金融管理学院、专业农业担保公司;设立厦门第一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实现继四个直辖市之后第一个QFLP个案突破项目。
未来,金圆集团将继续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动能转换、转型发展”为宗旨,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手段,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有力支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领先、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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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5,089,521.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54%。其中,流动资产为1,406,931.98万元,比上年减少17.85%;非流动资产3,682,589.35万元,比上年增加32.95%。公司负债总额为2,313,4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5.95%。其中,流动负债为799,944.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87%;非流动负债1,513,5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主要科目变动分析如下:
衍生金融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477.43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74.11%,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期货合约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账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5,490.192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83.71%,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下辖金圆产业和金财产业收回应收账款。
存货:2019年期末余额为125,010.7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95.07%,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180,125.77 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60.43%,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354,445.41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45.55%,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系理财产品净减少。
发放贷款和垫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135,166.37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672.6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下辖厦门国际信托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引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海航相关项目底层债权资产解决海航系列4个海航相关项目的流动性问题。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信托公司需在资产端准确反映名义上转让的标的资产,在负债端足额计提非买断式资产收购业务对应负债。因此,信托公司将海航项目转让债权涉及金额同时确认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137,350.00万元、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137,350.00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1,814,465.7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5.5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债券、基金和理财、银行不良债权包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324,827.48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8.0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下辖子公司厦门金圆融资租赁公司持有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收款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120,438.1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83.8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15,667.06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80.03%,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期末余额为804,994.6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38.79%,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厦门半导体工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3亿,投资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4亿,投资厦门锂航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5亿,根据协议及投资性质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衍生金融负债:2019年期末余额为14,768.21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期货合约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应付账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1,739.57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35.11%,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结算部分货款所致。
预收款项:2019年期末余额为4,828.79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47.85%,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将担保客户保证金由预收账款调整至其他应付款所致。
其他应付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320,954.5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98.70%,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市担保财政应急资金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9年期末余额为78,234.14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714.9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2019年期末余额为9,202.91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83.06%,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偿还超短融5亿元所致。
长期应付款:2019年期末余额为242,303.86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43.40%,主要系报告期内产业引导专项基金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2019年期末余额为140,783.64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4,000.13%,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引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海航相关项目底层债权资产解决海航系列4个海航相关项目的流动性问题。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信托公司需在资产端准确反映名义上转让的标的资产,在负债端足额计提非买断式资产收购业务对应负债。因此,信托公司将海航项目转让债权涉及金额同时确认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137,350.00万元、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137,350.00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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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7%,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减少46.06%和52.08%,主要系2018年发行人所投企业厦门天马发生股权置换,实现10.58亿元资产处置收益导致2019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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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01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7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329.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388.82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132.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偿付短期融资券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61号”文批准,18圆融01公司债券于2018年4月23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15亿元;18圆融02于2018年8月14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18圆纾01于2018年11月13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20圆融S1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内容,18圆融01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18圆融02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18圆纾01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在厦门市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以帮助立足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的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化解因股票质押而出现的流动性困难问题。在基金完成设立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基金设立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圆融S1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通过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用于对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最终用于投资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产线项目。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8圆融01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2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18圆融02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4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18圆纾01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60亿元用于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以帮助立足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的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化解因股票质押而出现的流动性困难问题;剩余闲置的8.40亿元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圆融S1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2.60亿元通过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用于对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最终用于投资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剩余闲置的7.40亿元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人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部分募集资金在划出专户后、实际使用前由集团归集管理至其他账户,最终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开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40328001040053632),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第五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圆融01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起每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于2019年4月23日支付了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间的利息7,020.00万元;于2020年4月23日支付了本期债券于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的利息7,020.00万元。18圆融01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18圆融02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起每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于2019年8月14日支付了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期间的利息4,480.00万元。18圆融02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18圆纾01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起每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于2019年11月13日支付了本期债券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的利息4,150.00万元。18圆纾01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20圆融S1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在债券存续期内,付息日为2021年起每年1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利息偿付事宜。20圆融S1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1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18圆融01、18圆融02、18圆纾01已按期足额付息,20圆融S1未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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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短期指标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76和1.60,较上年有所下降,仍维持合理水平,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强。从长期指标来看,发行人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5.46%,较上年有所下降。发行人2019年EBITDA利息倍数为2.74倍,对债务保障能力较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节 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256号):金圆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圆融01”、“18圆融02”和“18圆纾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圆融S1不涉及跟踪评级事宜。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对外担保较上年末减少18.5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厦门水务集团提供贷款担保292.83万欧元,较上年末减少22.50万欧元。上述对外担保减少事项未触发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发生变更”重大事项1次,受托管理人公告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1次,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二、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出于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综合考虑,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发行人决策程序,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决策由发行人管理层做出,该项变更符合发行人章程的决定。
(二)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2019年3月20日,中信证券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对该事项进行了说明。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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